首席緩刑官、緩刑與社區改造服務總監卡米拉·納登(Carmelia Nathen)在報告中說,去年本地持續受疫情籠罩,對改造緩刑者的工作造成挑戰,卻也帶來契機。
報告指出,緩刑監視官在有必要時會介紹社區內的支援服務,給予青年及家人以繼續推動積極的轉變。
文告指出,緩刑監視官與家長和看護者合作,鼓勵他們加強與緩刑者的溝通,以提高監督的效果。
目前就讀理工學院的她,明年7月完成緩刑。
去年期滿的緩刑監視令當中,412人(87%)順利完成緩刑監視,比前年的82%多,並創下自2012年以來新高。
文告指出,這項成績可歸功于緩刑者的家人、緩刑監視官、志願緩刑監視官及社區夥伴的通力合作,支持緩刑者的改造。
20歲的詩曼莎(化名)自小沒有母親照顧,由姑姑帶大。當父親在她14歲那年過世後,她開始叛逆,誤交損友,後來犯下數項欺騙罪,去年被判27個月的緩刑監視。
“我們更新作業方式並進行重組,將重點放在優先事項,繼續推進我們的工作。緩刑者在社區接受改造,受多種因素影響,但根本的原則不變。我們的年輕人希望過更好的生活。感謝緩刑者的家人和社區夥伴與我們合作,實現這個目標。”
她說,過去把家當酒店,時常與姑姑冷戰。去年緩刑期間,她報讀私校重考O水准考試,時常居家學習,有更多時間與姑姑溝通,兩人關系大爲改善。她也到一家流浪貓收容所履行10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過程中增進對自己的信心。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昨天發布文告,公布緩刑與社區改造服務處的2021年度報告。
緩刑者年齡越小,完成緩刑比率越低。開始接受緩刑時小于16歲的個案當中,去年有75%完成緩刑;18歲至20歲個案則有88%完成。緩刑期一般介于六個月至三年。無法完成緩刑的兩大原因是緩刑期間重犯(53%)以及屢次違反緩刑條件(47%)。
家庭向來對于改造緩刑者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研究顯示,有家人密切監督的緩刑者完成緩刑期比率,比缺乏家人支持者高3.5倍。
去年,法庭下令提呈581份緩刑監視報告,共判434人接受緩刑監視。當中,有80%是21歲以下的年輕人。
冠病疫情期間,居家學習和辦公的安排增加,讓接受緩刑監視的青年獲得家人更密切的監督,有助他們遵守緩刑條件。我國去年約有87%的緩刑者順利完成緩刑監視,創下10年來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