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挂牌公司的東方集團在2019年5月清盤後,已從新加坡交易所退市除牌(delist)。(人名譯音)
東方集團前總裁被指操縱公司股價,一名朋友答應協助犯案,開設八個交易戶頭,並按指示利用這些戶頭擡高股價。這名與前總裁“同流合汙”的友人,今天(6月7日)遭罰5萬4000元。
被罰款的被告,是馬來西亞籍男子蕭勇萬(53歲)。已是本地永久居民的他,一共面對八項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他今天承認其中三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東方集團(Oriental Group)前總裁李望興(46歲)被指在2015年與他人串謀操控公司的股票,由于他早前與被告相識,因此要求被告借出或開設交易戶頭,以協助擡高東方集團的股價。
同樣來自馬來西亞的李望興事後被指從我國逃到馬國,他後來在當地落網,並于去年12月遣返新加坡,面對失信、欺騙、僞造文件和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等64項控狀,案展本月22日過堂。
被告答應李望興的要求,在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借出他原本擁有的兩個交易戶頭,以及另外開設六個交易戶頭。他也在這期間,按指示買進或賣出東方集團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