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燃油經紀分別是吳潔詩(45歲)和林偉雄(32歲),他們案發時在Integr8 Fuels Asia有限公司工作。另一名被控的則是案發時在太平船務有限公司(Pacific International Lines Pte Ltd)當副經理的王志賢(33歲)。
吳潔詩共面對八項受賄的罪行,指她在2016年至2020年之間,收下共約9萬5000元美金(新幣約13萬0617元)的賄款,幫助Taimin Petroleum & Chemicals Limited的燃油經紀邁克,以及Seven Seas Oil (Hong Kong) Limited的總經理陸晉安(譯音),和自家公司達成合作關系。
文告強調,新加坡對貪汙行爲采取零容忍態度。被告一旦行賄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最多10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吳潔詩目前以10萬元獲得保釋,案展7月20日過堂。林偉雄和王志賢則各以5000元獲得保釋,案展7月6日過堂。
林偉雄則被指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之間,三次賄賂王志賢,誘導對方幫忙與太平船務有限公司達成合作關系。這三次他共給了1200元,之後還答應再給400元。
兩人因此各被控4項抵觸防止貪汙法令的罪行。
兩燃油公司經紀和一船務公司副經理,因涉行賄受賄今早(6月8日)一並被控,其中女經紀五年來收下的賄款超過13萬元。
貪汙調查局發出文告指,吳潔詩除了在2016年至2020年之間受賄外,還在2020年答應接受邁克約1萬5000元美金(新幣約2萬0623元)的賄賂,相信交易最終並未來得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