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港一治喪處,除了擺放了上百個電子花圈外,更有七個氣球拱門。(海峽時報星期刊)
作者 侯佩瑜
標榜著可促進環保的LED電子花圈,最近在新加坡引起爭議。
有殡葬業者擔心跳電問題等火患隱憂;
有公衆認爲電子花圈擺在必經之路,除了阻礙人行道,經過時覺得“大吉利是”;
有人覺得電子花圈排場太過盛大,一家辦喪事,居民都被逼“同哀”,令他們渾身不自在;
也有住在附近的鄰居覺得花圈發出的亮度刺眼,晚上照進家裏難以入眠……
當然,也有不少人認爲,喪禮一般幾天就結束,不會對自己生活造成影響,就讓生者向往生者獻上最後的敬意和孝心吧。
有資料顯示,電子花圈是在台灣與中國大陸先流行起來,2019年才被引進我國。
由于電子花圈可重複使用,被視爲比傳統花圈更環保,加上租費不貴,一字排開更顯氣派,還能客制化,有的甚至能以彈幕形式顯示信息,于是逐漸在本地受到追捧。
電子花圈包含裝置的費用介于80至120元之間,比鮮花花圈來得便宜。
惹蘭紅山一帶的靈堂布置數十個電子花圈。(新明日報)
不過,隨著使用量日益增多,進而引起公衆的關注與投訴,當局自然也要對此回應表態:
國家環境局近日就擬定了喪禮使用電子花圈和充氣布置的准則:
只允許擺放不超過10個電子花圈(包括1個充氣物);
電子花圈不能超過2.6米高和1.5米寬;充氣物則不能超過4米長、1米寬和3.2米高,以免阻擋居民或開車人士的視線;
電子花圈和充氣物只能放在喪禮場地(如組屋樓下和綜合亭),且需獲得關當局批准;
充氣物得固定且圍起,四周保留至少2米空間;
若放置在走道等公共地方,需預留至少1.5米的空間讓他人通過;
停車場、消防栓、馬路、走道、商店、住宅5米內不能放置會發光的電子花圈和充氣物,也不應違反任何消防安全規定;
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7時之間不能進行安裝或拆除、不能亮燈或啓動充氣物,避免光害和噪音;
負責安裝的必須是有執照的電工,也要申請SI執照,提供發電機的使用量等。
關鍵詞:只是准則。
所謂的准則更接近規範化的建議,並非法規。
因此,殡葬業者和不少公衆都提出質疑:若有人違反上述准則,會否受到懲罰?屆時被執法的對像會是誰?是喪家、殡葬業者、還是供應商?喪家和殡葬業者又該如何管控親友們饋贈的電子花圈?
一般來說,殡葬業者只負責安排喪禮場地、爲往生者辦理後事。提供電子花圈等物品並不在他們的服務範圍內。
新加坡殡儀館同樣有通告禁止電子花圈以及任何形式的布置。該殡儀館發言人受詢時說,電子花圈的亮度在室內是室外的三四倍,早在商家引進時,公司就禁止電子花圈在殡儀館出現。(取自面簿)
也有網民認爲,放個電子花圈也要遵守這麽多准則,搞不好真的能起效,畢竟很多守規則的國人一般都不想惹麻煩。權衡之下,可能會幹脆不擺放電子花圈。
網民Damus就說,如果晚上10點到早上7點不允許電子花圈“亮燈”,那麽電子花圈就無用武之地啊,大白天本來就沒有必要亮燈,只剩下入夜7點之後到晚上10點亮三個小時,還不如直接用塑膠花圈。
據紅螞蟻的觀察,一些規模比較大的喪禮,也會挂著長長的挽軸和挽聯,但至今都沒有引起大型爭議,難道是因爲挽軸和挽聯不會發光也不亮燈,所以不會打擾到周邊居民?
不過,千錯萬錯都不應該是電子花圈的錯啦。關鍵在于人們如何使用和擺放這些花圈。
毋庸置疑,電子花圈是傳統殡葬業邁向現代化的其中一步。然而,要如何在傳統與現代化之間取得平衡、如何讓紙紮花圈或是鮮花花圈與電子花圈共存,以及如何在環保與耗電之間取得平衡,著實值得進一步公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