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提醒,從下個月1日起,新加坡的退休年齡將從62歲調高到63歲,重新雇傭年齡也會從67歲提高到68歲。
人力部在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說,在55歲或之後受聘的雇員,如果受雇于同一個雇主至少兩年,也符合重新雇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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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部說,這些措施將讓更多有工作意願的年長工人能繼續工作,擴大雇主可聘用的對象。
人力部長陳詩龍曾在去年底國會提出《退休與重新雇傭(修正)法案》和《公積金(修正)法案》二讀時表示,這麽做將能協助那些65歲以上、有意繼續工作的年長人士這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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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龍向議員保證,提高退休和重新受雇年齡,讓年長人士有繼續工作的靈活性,但這不意味著政府強迫他們繼續工作。他也解釋,修改有關法律不會影響公積金會員從公積金戶頭提取款項的政策和年齡限制。公積金會員也可以繼續從55歲起,選擇提取公積金儲蓄。
陳詩龍指出,公積金局會進一步加強公衆教育和外展活動,讓人們多了解公積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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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詩龍說,這包括教育公衆有關填補自己和親人公積金戶頭的好處;鼓勵人們進行公積金提名;讓人們知道在結婚前所做的公積金提名會在婚後自動撤銷,以及澄清公積金局會員在過世後所留下的公積金儲蓄會如何處理。他也表示,人力部會探討議員提出的建議,向離婚人士發送簡訊,以提醒他們檢討公積金提名。
1999年,新加坡政府將退休年齡從60歲提高至62歲;
2012年,實行了《退休與重新雇傭法令》,規定凡是年滿62歲法定退休年齡的員工,只要健康狀況和工作表現良好,雇主都有法律義務爲他們提供重新受雇的選擇,直到他們65歲。
2017年,將重新受雇年齡頂限從65歲提高到67歲。
預計,最晚在2030年,新加坡將退休年齡和重新雇傭年齡逐步調高至65歲和7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