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事後意識到自己的罪行非常嚴重,所幸沒有人遭殃,若有人因此受重傷或死亡,他一定會後悔一輩子。他也承諾出獄後會到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懇請法官輕判。
警方隨即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案發當天早上9時15分,在其中一棟建築的36樓發現一箱礦泉水,他于是將一些礦泉水瓶抛下樓。
案情顯示,被告自2020年6月開始在丹戎巴葛的海天大樓(Icon)當清潔工,這個公寓有兩棟建築,分別有40層和46層高。
根據控狀,被告早在去年1月就曾將一桶白色油漆從第42樓至43樓間,扔到通往遊泳池區的七樓走廊。他也在去年11月,從高樓抛下一個玻璃罐到七樓。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求情時稱,母親患有失智症影響睡眠,他和父親經常爲了照顧母親而睡眠不足,而且他案發時淩晨5時就得起床上班,加上工作壓力大,才會犯案。
今年2月10日,一名公寓管理員撥電報警稱,有不少裝滿水的瓶子被人從高樓抛下,險些砸中人。
調查顯示,被告當時總共抛下17瓶500毫升裝的礦泉水。其中五瓶掉落在32樓的欄杆和窗台上,其他瓶子則被抛落在七樓和31樓,當時一名管理員差點在七樓被砸中,另有清潔工則在31樓險些被砸傷。
不僅如此,被告也在今年5月6日早上9時許,同樣從36樓抛下四個空玻璃瓶。其中一瓶掉落在一名住戶面前,他及時跳開才沒有被砸中。
其他瓶子則落在31樓的健身角落,當時不少住戶在那裏做運動,所幸沒人受傷,而這些瓶子掉落在地上後當場爆碎。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不止一次犯下高樓抛物的罪行,這類罪行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勢,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告誡被告切勿再犯。
聲稱爲了照顧失智母親而睡眠不足,加上工作壓力大,公寓清潔工在一年半內四次從三四十層樓高抛下多個物品,包括油漆桶、17瓶礦泉水和四個玻璃瓶等,多次險些砸中人,被判坐牢12周。
43歲被告陳嘉賢(譯音)面對四項魯莽行爲危害他人性命的罪名,他星期四承認其中兩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