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也拉攏四人協助幹案,包括兩人的朋友、阿希克的女友和10年的好友。
除了兩名被告,四名同夥也被控上庭,但庭上未揭露他們是否已被判刑。
兩名男子串謀把鍍金首飾當真金,再拉攏另外四人幫忙拿去典當,在三個多月內騙全島約14家當鋪超過六萬元現金,最終锒铛入獄。
其中一名朋友涉逃兵役被通緝,躲在廉價酒店。他因缺錢同意幹案。爲了降低當鋪職員的疑心,蘇萊曼還指示這名朋友向當鋪職員謊稱假金飾是曾祖母的遺物。他也交代絕對不要以出售假金飾的方式兌現,因爲一旦職員剪開假金飾,計謀就會露餡。
去年5月,同夥按指示到一家當鋪典當三只假金手镯。職員當時爲了測試純金度,將手镯放在試金石上磨,並塗抹酸性液體,但手镯外表鍍了一層真金,沒有溶解,職員于是相信手镯是真金,同夥因此騙得6500元。但一些當鋪職員進一步測試發覺金飾是假金,識破他們的計謀。
四名同夥主要充當“跑腿”,幫忙拿假金飾去典當,事成後可賺取一筆傭金,介于100元至400元不等。
警員到被告住家逮人不果,通過被告的妻子撥電給被告,被告承諾會自首。但他卻與女友躲在某家酒店。警員過後成功掌握他們的行蹤,將兩人逮捕歸案。
根據案情,兩名被告計謀用鍍金的銅制首飾當真金,到當鋪典當騙取現金。這些假金飾包括手镯、戒指和項鏈等。
兩名被告是阿希克(30歲)和蘇萊曼(33歲),分別面對15項和23項控狀。他們除了同樣面對串謀欺騙當鋪和抵觸濫用毒品法令的控狀,阿希克也犯下蓄意傷人罪,而蘇萊曼則犯下滋事打架和觸犯私會黨法令等罪名。
其中,阿希克的一個同夥在去年8月10日,以上述手法協助典當假金飾時,當場被揭發是假金,並報警處理。好友隨即落網,但被告早已趁機逃之夭夭。
兩人昨天認罪,阿希克被判坐牢25個月又五周,蘇萊曼則被判坐牢八年,他也因假釋期間犯案,須額外坐牢177天。
調查顯示,兩名被告和四名同夥在去年5月至8月,以如出一撤的手法到約14家當鋪典當假金飾,從中騙取超過六萬元。這些受騙的當鋪遍布全島,地點包括兀蘭、裕廊、紅山、牛車水、武吉巴督、白沙、後港和勿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