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11年婚姻觸礁,原本慈愛的父親離婚後與孩子關系生惡,兒子發短訊咒父“死”、相聚時鬧失聯、過夜期間頻頻惡搞,爲修複父子關系,法官把撫養權轉判給父親。
根據判詞,起訴人是一名40多歲銀行執行董事,他再婚後與現任妻子及家人住在一棟4層樓的排屋,並育有兩名女兒。答辯人是他的30多歲前妻,後者近期再婚後,和她小13歲的丈夫及家人同住在一個三房式組屋單位。
訴辯雙方2006年結婚,育有兩名現年12歲和10歲的兒子,他們在2017年離婚後,法院當時判共同撫養權,男方每周末可去探望孩子。
判詞提到,男方離婚前是名慈祥友愛的父親,和孩子們關系融洽,但親子關系在離婚後,急轉直下。
一次,他不滿大兒子沒做好功課,當面批評前妻,結果兒子踢他,他打了兒子手臂,兒子事後告訴母親想“跳樓”。
大兒子也曾給父親發短訊稱“我恨你”、“不想再去你家了”和“去死”,他到父親家過夜時多次惡作劇,包括晚上大聲喧嘩、把尿布堆在樓梯口、亂丟雞蛋、塗鴉和亂藏東西等。
男方每次來接孩子時,後者都無故跑開,甚至父子一起出門時,兒子還會偷溜鬧失聯,父親情急之下報警,卻反遭前妻指責。
法官深思熟慮後認爲,孩子的利益是首要考量,有必要給父子提供一個和諧相處的環境,進而修複關系,因此把撫養權轉判給了男方。
法官認爲,孩子的利益是首要考量。(示意圖)
“這項判決並非要懲罰任何人,父母應該放下過去,一起努力解決問題,注重孩子的培養。雖然無法強行讓孩子愛他們的父親,但我也不想看父子三人漸行漸遠。”
維持親子關系
法官直言,女方的行爲破壞了父子關系,這對孩子非常不利。
判詞披露,男方宣布離婚後,孩子們抱著他痛哭,令他心痛不已。爲了維持親子關系,他在2018年帶孩子們出去玩了不下10次,還多次帶他們出國旅行,一起慶祝農曆新年等。
女方卻剪斷了前夫細心編制的溫暖紐帶,包括不透露孩子在學校的獲獎信息,導致男方無法出席兒子的頒獎典禮。她也不讓前夫去醫院探望生病的大兒子,也不給他小兒子的聯絡,甚至拒絕了前夫提出吃“團圓飯”的建議。
此外,女方和現任丈夫也多次當著孩子的面“羞辱”男方,指對方不負責任,不配當父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