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于2018年至2019年間,在自己社交媒體賬號Instagram的限時動態上發表四段言論,內容包括恐嚇要暴打回教徒、焚燒可蘭經和侮辱回教教義等。當時沒人因爲他的的言論報案。
被告昨天在父母的陪伴下出庭,法官要夫婦倆把兒子看管好,確保他遵從緩刑監視的所有條件,鼓勵他改過自新。
根據緩刑監視,被告可以如常生活,但不得再犯罪,而且得進行60小時的社區服務。只要遵守條件,被告在緩刑監視期滿後就不會留下案底。
律師早前求情時說,被告曾遭受馬來同學霸淩,因此對回教徒留下不好的印象,但他如今已沒有這樣的念頭,實際上他有幾名要好的馬來朋友,事後也接受輔導,並獲得家人的支持。
許多網民因此不滿,紛紛留言回應,截圖貼文轉發到其他網頁,貼文因此在網上廣泛傳開。
在社交媒體發表四段恐嚇和侮辱回教群體的言論,又針對有關強奸的貼文嘲諷受害者,理工生被判接受18個月緩刑監視。
警方過後接到62個針對被告的貼文的舉報,被告隔天被捕。
被告案發時就讀于淡馬錫理工學院。學院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表示,校方在2020年6月對此展開調查後,令被告停學兩個學期。校方發言人說,校方不會再對被告采取其他紀律處分。(人名譯音)
被告孫思聰(21歲)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的控狀,另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一項抵觸影片法令的罪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2020年6月7日,被告在限時動態上針對強奸案受害者發表的貼文作出回應,並以汙言穢語嘲諷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