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2009年加入警察部隊,案發時是一名調查員。
受害者不予理會,但她後來跟母親下樓時,卻被守候多時的被告拍下照片。被告把照片發給受害者,證明自己清楚她的行蹤,還稱對方“可愛”,受害者當場嚇到向母親申訴被告的行爲,並將被告屏蔽。
警方強調,警員須持守最高的誠信和行爲准則。違法者將依法處置,包括被控。發言人也說,公衆和相關人員可向警方舉報這類事件,警方絕不容忍任何形式的騷擾行爲,並將全面調查所有指控。
受害者當時19歲,她曾在2017年9月兩度企圖自殺而接到嚴厲警告。庭上揭露,受害者患有重郁症,且有邊緣人格特征,案發時剛流産。
法官:明知故犯 判被告坐牢20天
受害者當時深受困擾,但礙于被告是警員,她不敢不理會被告的短信。
19歲患有重郁症的女生自殺未遂,負責調查的警務人員,卻連續18天頻頻發短信騷擾女生,還跑到醫院盯梢她。女生兩年後再鬧自殺,母親執意要求警方讓女調查員接手,才揭發了這起事件。
同年10月,受害者到醫院接受身體檢查,爲了避免被告來探病,她刻意不讓被告知道她住哪個病房,可是被告卻趁到醫院查案時,堅持要受害者下樓見面。
2019年11月,受害者再次企圖自殺,一名調查員到醫院了解情況時,受害者的母親要求警方安排女調查員,並道出受害者曾遭被告騷擾的經曆,被告的罪行才被揭發。
新加坡警察部隊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警方事發後即刻對涉事警曹長展開調查,並撤除他的前線職務。他已于2020年11月5日被停職,警方也在他被判刑後,對他采取內部處分。
律師代爲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與妻子婚姻觸礁,他爲了測試自己在女性面前是否還有“市場”才這麽做。律師也說,被告在警隊服務期間表現良好,拿過不少獎項,也定期捐血回饋社會,懇請法官判他坐牢七天。
法官下判時訓斥,被告當時知道受害者的精神狀態處于弱勢,也深知他的行爲會對受害者構成騷擾,卻利用調查員的身份犯案,因此判他坐牢20天以示懲戒。
被告後來以關心爲由頻頻發短信給受害者,最初是在詢問受害者的健康狀況,叮囑她多吃補品和注意飲食,但被告後來得寸進尺,短信內容也愈發露骨,被告不僅多次評論受害者的身材,頻頻要求要與受害者見面,甚至邀請對方到他家,並要她放心,因爲他不會強奸她。
受害者其中一次自殺未遂後,警方將她的案件列爲企圖自殺,並交由被告負責調查,被告因此取得受害者的手機號碼。
現年33歲的被告廖錦傑(譯音)案發時已婚,他承認一項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後,昨天被判坐牢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