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先買後付服務的相關廣告應放在顯眼位置,列出消費者若拖欠期款必須支付的總額。
金融科技協會會長泰亞比(Shadab Taiyabi)昨天回複本報詢問時透露,先買後付行爲准則目前還在審核之中,預計在今年第三季完成。
工作小組制定行爲准則 將兼顧消費者等各方利益
工作小組也應制定程序,對消費者進行信貸評估和分類。楊益財指出,針對先買後付服務的主要批評之一是缺乏對消費者的信貸評估,以致對方太容易取得信貸。
去年1月以來,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共接獲18起涉及“先買後付”服務提供商的投訴。針對本地將在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先買後付”行爲准則,消費者協會提出了保障消費者利益的五大建議。
消協認爲,行爲准則可爲首次使用先買後付服務,以及信用評級較低或財務狀況不穩定的消費者賬戶,設定一個消費限額。
他認爲,這樣的糾紛不可避免,因此業者與消費者在達成協議前,應明確列出追索賠償的途徑,包括讓消費者知道,若發生糾紛時,應由服務提供商或産品商家出面解決。
據《聯合早報》早前報道,新加坡金融科技協會(Singapore FinTech Association)與本地“先買後付”業者Atome、Grab和hoolah成立工作小組,計劃在今年下半年針對提供先買後付方案的機構推出行爲指南和執行機制。
對于消協的建議,泰亞比指出,訂立行爲准則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工作小組會考慮包括消協在內的利益相關方提出的意見,也會針對相關方的顧慮提供處理方案。
楊益財說:“消費者在決定使用先買後付服務時,可能不知道拖欠或無法付款時須面對的條款。因此,規定業者公開這類信息能讓消費者更全面地了解先買後付服務的風險,從而防止他們沖動消費。”
楊益財透露,去年1月1日至今年6月23日期間,消協共收到18起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這些投訴包括支付方面的技術問題,以及消費者無法要求退款。
去年1月1日至本月23日期間,消協共收到18起涉及先買後付的投訴。消協走訪了金融科技協會,與先買後付工作小組進行討論,並提出五個建議,要確保消費者在使用先買後付服務時受到保護。
消協也建議,設立一個包含先買後付服務信用信息和其他金融機構信用信息的綜合儲存庫,將消費者的消費數據與信用評級結合。這也可讓消費者知道他們的信用評級,從而在消費時自我控制。
消協主席楊益財同日在消協官方網站發文說,他最近走訪了金融科技協會,與先買後付工作小組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五個建議,要確保消費者在使用先買後付服務時受到保護。
首先,消費者應該有權限設定自己的消費限額,以免每月須面對高額的分期付款。當局也應限制提供先買後付的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最高罰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