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迪則求情指當時冠病阻斷措施剛結束,公司人手短缺,派他到其他工地工作,導致他無法兼顧案發場地。
被告沒進行審查 在工程結束後才簽署施工准證
來自G.T.H.工程與建築私人有限公司的郭裕漢(56歲,項目經理)和潘迪(Pandi Krishnamoorthi, 31歲,安全評估員)今天(6月28日)各承認一項抵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狀。
郭裕漢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他的當事人以爲潘迪有進行安全評估,相信對方才批准申請。控方卻指出,身爲批准申請的項目經理,郭裕漢有責任進行獨立檢查。
這起致命工業意外發生在2020年8月3日,地點是麥波申路的Citimac工業大廈。
公司員工挖掘洞口前,必須申請施工准證(Permit-To-Work),讓安全評估員先確保工程能安全進行,再交由工程經理批准。但兩名被告未履行職責,他們不僅沒進行相關審查,甚至在工程結束後才簽署施工准證。
紮漢吉爾所屬的順建工程私人有限公司(Siong Construction & Engineering)承包部分建築工作。案發當天,死者與10名工人根據指示來到二樓,搬走臨時搭建的儲藏室,這個儲藏室就在木板旁。
客工在工業大樓跌死,未確保工程安全的項目經理和評估員因抵觸人力部條例,各被判罰一萬元。
搬遷過程中,儲藏室的角落碰到木板,死者蹲下把木板移開,但他往前踏一步,踩空跌至一樓。他被送往陳笃生醫院搶救,但一小時後傷重身亡。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體恤公司在冠病期間面臨人手吃緊情況,但一次疏忽就可發生工業意外,甚至鬧出人命。授權確保工作場所安全的人員因此必須履行職責,不能落實施工准證程序。(人名譯音)
調查揭露,空洞是在事發約一個月前挖掘的,目的是爲了把三樓的電線連接至一樓。工人完成工作後,用兩塊木板遮住洞口,但木板沒有釘牢,可隨時移開。
案情顯示,喪命的客工紮漢吉爾(32歲)踏中二樓地上的洞口,跌至一樓,頭部重傷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