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名前實驗室執行員因無力償還對兩名朋友的欠債,決定與兩人串謀,騙取國大超過33萬元的項目。東窗事發後,兩名朋友各被判坐牢16個月又兩周。
顔怡安前後注冊三家公司和接手另一家公司,並以這四家公司的名義向國大提交虛假的報價單。爲了掩人耳目,廖晉樂還擬寫報價單的內容,讓顔怡安複制使用,以便報價單看起來較正式。
至于當時是電工承包商的陳偉傑,因爲遲遲討不回錢,也讓廖晉樂幫他的公司取得國大的項目,借此抵債。
當時身爲實驗室執行員的廖晉樂獲授權爲采購項目尋找供應商。他在2017年建議顔怡安設立公司,並提交報價單申請國大的項目,他則確保顔怡安的公司順利得標,借此抵消債務。
贏必勝法律事務所的黃國彥律師代爲求情時說,顔怡安已經歸還4萬1155元,而且一切都是廖晉樂的計謀,包括如何填寫報價單,因此顔怡安的罪責應比廖晉樂輕。
調查顯示,顔怡安的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間,共標得國大超過19萬元的項目。
廖晉樂後來爲了應付婚禮和嶽家的裝修費,不僅再向兩人借錢,還向多家合法借貸商貸款,導致債台高築,無力償還,結果萌生欺騙國大的念頭。
同前國大職員合謀的是陳偉傑(34歲)和顔怡安(35歲)。他們各面對四項和七項控狀,包括欺騙和抵觸防止貪汙法令。兩人認罪後,星期五(7月1日)被判監。
欠下巨款的廖晉樂(34歲)案發時是國大高級二維材料中心的實驗室執行員,目前已不受聘于國大。他在3月認罪,被判坐牢20個月又兩周。
根據案情,廖晉樂2016年爲了償還信用卡債,先後向這兩名認識多年的朋友借錢。然而,借款的利息達20%,若過期不還,每日得付100元至200元滯納金。
廖晉樂于是以同樣伎倆,在2019年協助陳偉傑提呈假報價單,獲得國大超過16萬元的項目。顔怡安估計從中獲利約4萬1155元;陳偉傑則賺了約8萬1232元,他在事發後歸還了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