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受影響的屋主則發起請願,提出三個訴求,即希望當局給予更高的賠償金額、把8月份推出的宏茂橋預購組屋項目也列入替代組屋選項,以及免去屋主須支付的轉售抽潤和所有印花稅等費用。
他已在房産網站上登廣告,希望能以比賠償金更高的價格售出現有的三房式單位。
倉立德說,他們預計可獲得35萬元至40萬元的賠償,而較低樓層的替代單位價格預計42萬元左右,因此他們可能得掏出高達7萬元。
“我們認爲預估的賠償金額有點低,沒有把這一帶日後的發展考慮在內。替代組屋的地點也沒那麽方便,我們希望有其他的選項。”
對于建屋發展局爲受選擇性整體重建計劃影響的屋主提供兩種額外搬遷選項,很多受影響的宏茂橋屋主認爲,若購買50年屋契替代組屋,房子日後無法留給孩子,也難以轉售,因此不會考慮這一方案。不過,這個選擇卻適合另一些屋主。
獨居的陳明輝(63歲,清潔工)也同意,若購買屋契較短的單位,日後如果要轉售,很難賣到好價錢。
一對受訪的年長夫婦就認爲,選擇50年屋契的替代組屋意味著不用額外掏出現金來購買面積相近的新單位,所以他們有意這麽做。
另一名受影響的屋主王國榮(53歲,電腦維修員)和妻子在四年多以前搬到宏茂橋,他們育有4歲的兒子和1歲大的女兒。他認爲,盡管50年屋契的組屋較便宜,但將來無法把房子留給孩子繼續居住。
“我們和兒子討論過,他說可以幫我們支付新單位的差價以及下來的裝修費,就當做是他的投資。”
在第563座組屋住了八年的蔡善愉(40歲,信貸分析師)是發起人之一。她認爲,當局提供的兩種選項沒有解決大多數屋主的訴求和擔憂。
都已經退休的倉立德(72歲)和羅毓瑜(65歲)住在宏茂橋3道第564座組屋多年。他們目前居住在82平方米的三房式單位,下來有意選購大小相近的替代組屋,即80平方米的四房式單位。
請願行動在一周內收集了大約325人的簽名,請願書已在上周三(6月29日)電郵給有關當局和議員。
他說:“這樣我們就不用動到兒子的現金,50年屋契的組屋便宜一些,賠償金夠我們裝修新家了。我們老了,日後也不會想要再搬家,不需要99年的屋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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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得知建屋局會爲受影響屋主提供50年屋契的替代組屋選項後,倉立德認爲這個方案更適合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