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謀殺失蹤藝術學院女生後獲申請無事省釋的男子,原本要出庭認下棄屍、僞證等罪狀,但控辯雙方對案情存有分歧,認罪程序無法如期進行。
無事省釋不等同于脫罪或無罪,控方仍保留重新提控的權利,一旦掌握更多證據,就能以相同罪名傳召他出庭。
案件展至8月5日進行審前會議。至于被告是否還維持認罪的立場,薩斯納登表示在現階段不願置評。
穿著深藍色西裝的哈邁德,出獄後首次現身法庭,並在律師團隊的陪同下進入庭室。控辯雙方進行閉門討論時,哈邁德默默坐在庭內等候消息,神色鎮定。
拉吉爾目前仍逍遙法外,控方決定等他落網後再一起審理,因此申請先將謀殺控狀擱下。
薩斯納登沒有透露案情的具體內容,及控辯雙方的分歧點,但他說:“我有信心我們能與控方有效地解決問題。”
兩人也被指向警方隱瞞實情,把張玮淩的手機拿到東海岸公園一帶,誤導警方以爲她到過此地,並數次“聯系”她,制造她還活著的假象。
被告哈邁德·丹尼爾(Ahmad Danial,37歲)曾被控15年前在馬林台組屋殺害拉薩爾藝術學院一年級學生張玮淩(19歲,洋名Felicia),但這項謀殺罪在6月27日獲控方申請無事省釋。他星期三(7月6日)出庭,原定要承認被加控的棄屍、挪用死者財物和僞造證據等六項控狀。
根據控狀,被告和同謀拉吉爾(Ragil Putra Setia)涉嫌把張玮淩的屍體棄置在榜鵝24鄉道一帶,並把她的財物占爲己有。
辯方律師薩斯納登(Shashi Nathan)告訴媒體,控辯雙方對案情、判刑等事宜的意見不一致,甚至完全對立,因此需要更多時間厘清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