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有控狀,他們被指在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間,通過四個WhatsApp群組通風報信,通知成員有關當局突擊行動的消息。
另一名被告雷蒙德(42歲)則涉嫌在2019年4月9日淩晨1時許,通報群組成員稱他有內幕消息,即肅毒局將展開三天全島突擊行動。他也在隔天晚上在群組透露芽籠7巷有七名女子被捕。
其中,拉希迪(34歲)面對三項控狀。他被指在2019年4月8日將一起掃毒行動的消息發送給群組成員,並指出肅毒局人員會檢查背包或斜肩包,也叮囑成員不要攜帶塑料吸管、小塑料袋或打火機,以及不要佩戴墨鏡免得引起注意。
除了這22個人,夜店巡場蔡俊豪(26歲)同樣涉嫌發短信到其中一個群組通風報信,在上個月被控18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另外,他曾在去年4月承認魯莽開車撞傷鬧事的酒客,案件待判。(人名譯音)
他也涉嫌提醒尿液“不幹淨”的人避開執法人員,而兜售毒品的人也記得找掩護,他甚至寫到“這不是玩笑,不要相信任何人,直到執法人員離開。大家保持警惕,團結一致。”
22名被告中,八人有意認罪,法官將案件展期至8月19日讓他們認罪,其余則分別案展7月20日、8月2日和3日過堂,22人目前各以5000元保釋在外。
短信內容包含展開突擊行動的執法單位、執法人員出現的夜店或按摩院地點、離開的時間點、車牌和人數等,並以代號“cv”稱呼執法人員。
八人有意認罪
涉案的22人年齡介于27歲至49歲,他們在星期三(7月6日)分別面對一項至五項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這些執法單位包括新加坡警察部隊、中央肅毒局和國家環境局等。
庭上沒有提及22人的關系、他們的工作地點和職務,罪行如何被揭發也不得而知。
被指目擊或接獲消息得知當局的執法行動,22名男子涉嫌在四個群組內通風報信,讓群組成員避開執法人員,結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
這四個群組分別爲“Night Owl(夜貓子)”、“Rolex Movement(勞力士運動)”、“UncleValet(代駕阿叔)”和“炮炮兵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