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天發布的審計署2021/2022財年審計報告指出,政府分別在2020年4月、2021年1月及4月,三次發放總額達4億5901萬元的水電費回扣,給97萬2363戶公民家庭。
政府數據系統未及時更新,財政部在2020年及2021年發放三輪水電費回扣時,有3166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獲得總額86萬4500元的水電費回扣,其中絕大部分是登記的新加坡籍組屋屋主或住戶已逝世。
審計署指出,上述案例主要是用于確定領取水電費回扣條件的數據未及時更新。就上述失誤,財政部指它會同建屋發展局及移民與關卡局合作,以確保取得最新數據。
根據消費稅補助券—水電費回扣(GST Voucher-U-Save)計劃,要獲得政府每年分數次發放的水電費回扣,居住在政府組屋的屋主或住戶,至少一人須是新加坡公民。
審計署發現,財政部誤發了超過86萬元給3166戶家庭,其中3143戶家庭的屋主或住戶已逝世,另外23戶家庭,登記的屋主或住戶不是新加坡公民。
財政部也會探討,向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取回已發放的水電費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