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得知12歲繼女與小男友發生性行爲後,以此威脅繼女拍裸照,否則就向繼女的母親告狀。他接著把裸照發送給有幾千人的手機群組,並且逼迫繼女爲他口交。
38歲男子一共面對六項控狀,包括四項性侵、一項非禮和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星期一(7月25日)在高庭認罪後,被判坐牢11年半和打鞭15下。
把裸照發到千人手機群組
目前15歲的受害人是被告的繼女,被告在2008年與受害人的母親結婚,後來生下兩個兒子。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繼女被性侵犯後不知所措,因擔心家庭破裂而不敢把事情告訴母親;小男友決定向繼女的阿姨求助,這才揭發被告的惡行和阻止他繼續犯案。
到了2019年5月25日,即發生首次性侵事件的將近兩年後,被告查看受害人的手機,結果從手機短信記錄中得知,受害人與當時大她一歲的男友發生性行爲。他于是質問受害人,並要求後者爲他“做點事情”,否則就把受害人發生親密行爲的事情告訴她的母親。
不久後,男友爲了幫助受害人逃離魔掌,決定把被告的惡行告訴受害人的阿姨。警方接到阿姨的報案後將被告逮捕。
根據案情,被告于2017年6月首次犯案,他把當時10歲的受害人叫到床邊,然後指示受害爲他口交。到了晚上,被告第二次性侵受害人。受害人不明白被告爲何要她這麽做,但她視被告爲父親,爲此不敢違反他的意願。事後,受害人盡量避開被告,而在接下來的一年多內,被告也沒有對受害人再伸出狼爪。
他指示受害人自己進廁所拍攝裸照,甚至要求她必須對著鏡頭微笑,再把照片發給被告。嚇得不知所措的受害人乖乖照做,之後躲在廁所裏哭泣。當她終于從廁所走出來的時候,被告沒有放過她,而是又一次逼她爲自己口交。被告也把受害人的裸照發到一個有幾千名用戶、專上載猥亵照片的手機群組中。
同一天,受害人與男友見面時,決定把所發生的事情告訴對方。男友勸她向母親求助,但受害人不敢這麽做。她擔心父母親會因此離婚,導致兩個年幼弟弟得在破裂的家庭環境中成長。受害人當晚回家後,再次遭被告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