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1月初,一架美國軍用飛機在南京機場降落,在武裝軍警的嚴密監視下,從機上走下一位戴著眼鏡的肥胖婦女,這就是號稱汪僞“第一夫人”的陳璧君。她身邊跟著長女汪文惺、婿何士傑、次女汪文彬以及兩歲的外孫女何冰冰等。這一行人被押上一輛黑色汽車,直駛甯海路21號看守所。
陳璧君字冰如,祖籍廣東新會,1891年11月5日出生于馬來亞槟榔嶼一經營橡膠業的巨富之家,由于受革命黨人影響,其母衛月朗加入了當地革命組織,陳璧君自幼受到革命思潮的熏陶。1907年她與來槟榔嶼進行反清活動的汪精衛相識,一見傾心,不久便與汪同船前往日本,加入了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之後隨汪精衛從事反清革命工作。陳璧君在與汪精衛經過一番生離死別的熱戀後,于1912年初在上海正式結婚。以後與汪共赴法國留學,後又奉孫中山電召回國。她始終把自己的命運緊緊地同汪精衛聯系在一起,隨著汪精衛在中國政治舞台上沉浮,直到助汪投敵,她從一個革命志士變成了汪僞政權中的大漢奸。
抗戰勝利時,陳璧君正在廣州,她倔強驕橫,半生地位顯赫,自然不可能輕易就擒!1945年8月22日,國民黨軍統局在粵負責人鄭介民三登陳璧君妹夫、廣東省長褚民誼在廣州的府第,向褚遞交了據說是重慶蔣介石的來電,電文稱要“汪夫人”與褚各帶秘書去重慶商談善後事宜。三天後,陳、褚等人齊集省長官邸,在軍統人員的陪坐下,分乘10余輛汽車向珠江方向疾駛,聲稱乘水上飛機去重慶。途中陳璧君發現是圈套後大吵大罵,但已身不由己,在軍統人員的陪同下乘船被押到廣州不遠的番禺縣市橋鎮李輔群(即漢奸李朗雞)住宅看押至9月份又被押回廣州,囚禁在一日本軍官的住所,然後又押送南京,于是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南京甯海路21號看守所原是馮玉祥的府宅,後爲汪僞特工總部拘押政治犯的要地,此時稍加修葺,成了拘押僞府要員的重地。當時除了陳公博一人獨拘一小房間外,僞部長級的二三人拘一間。看守所長徐文祺,原爲汪僞行政庶務科長,曾因國民黨諜報人員陳恭澍所累,在此拘押過,此時變成了國民黨政府拘押汪政權要犯的所長。這裏關押著幾十個僞朝顯要,除陳公博、陳璧君外,還有僞實業部長陳慧君(褚民誼妻,陳壁君妹)、僞蒙藏委員長岑德廣、僞南京市長周學昌與僞浙江省長梅思平等等。
陳璧君自恃身份特殊,加上患心髒病及高血壓等症,故向徐文祺要求與子女在一起,並要褚民誼、陳慧君與其同禁一處,所以7人都關在第二進房屋的二樓內。按規定每間房門須上鎖,陳又要求勿上鎖,保證7人決不犯規,所以二樓只鎖了進出的樓梯口大門。陳、褚等倒也恪守規章,各自在自己屋內看書寫字,並不來往交談。陳身體肥胖,在房中多爲靜坐默思,或與子女閑談。
本來,被囚諸漢奸每日可有半小時到院中活動,但陳璧君從不參加,只偶爾步出房間到廳堂間走走。在她影響下,其子女及褚等也不出去活動。二樓清潔衛生輪流由汪孟晉、何文傑、陳慧君、褚民誼等打掃,陳氏對他們不時呵斥有加,他們對她亦奉命惟謹,尤其是其畢業于德國柏林大學工程系的長子文嬰,對她十分敬畏孝順。陳氏治病藥品多是原先備好的德、美貨,由子女照應她服用。
陳氏自被關押以後,仍目中無人,驕視一切,平日不許人直呼其名。看守人員除在點名收押時稱其名外,平時都稱她“汪夫人”。有一次陝西省警備總部一名少將來南京公幹,出于好奇,請准來參觀看守所。這名身著戎裝的少將進大門後便連聲叫問“陳璧君在哪裏?”上樓後,陳壁君顫巍巍地從房內走出,滿面怒容地高聲喝問:“你憑什麽直呼我名?當年國父孫先生不曾這樣叫過我,就是蔣先生見到我都稱一聲汪夫人,你怎能叫我陳璧君?”陳發完一通脾氣後轉身走進房。這個少將尴尬地站著被她訓斥一番,掃興匆匆離去。
此事後,也就不再准人來參觀了,只有戴笠來所巡視過兩次。戴笠每次巡視後都要到陳公博房間談話,一談就是兩三個小時。陳公博談話時抽煙厲害,一支接一支,而且都是市面少見的美國駱駝牌香煙,由所長購來供他抽用。1946年2月的一天深夜,軍統局將陳公博、陳璧君、褚民誼三個重犯從南京解往蘇州看守所,根據國民黨政府新頒布的《懲治漢奸條例》和《特種刑事案件訴訟條例》,開始逐一起訴審判。陳璧君是國民黨的元老,對蔣介石的手腕比較了解,尤其對蔣在抗戰初期與日本暗中勾搭的事實了如指掌,因而對汪精衛及自己充當漢奸的賣國罪行根本沒有悔改之意,盡管身在囹圄,倔強傲慢之態始終未改。
1946年3月28日,檢察官正式立案起訴陳璧君,控以漢奸罪,除列舉她在汪政權中擔任中央監察委員的職務外,還列出了“殘害地下同志;取決粵政,斷絕政府物資來源;與汪同惡共濟,返粵主政四月之久;主持特務;用人行政,一切仰敵鼻息”等五大罪狀。4月16日,江蘇省高等法院對她正式開庭審判,旁聽席上座無虛席,連南京、上海的民衆團體、新聞記者亦專程趕來旁聽。兩名法警押進身著黑旗袍、身體短胖的陳璧君,透過她臉上的一副細邊眼鏡,看出她目空一切的神態。在辯訴中她抨擊當局,譏嘲法官,有時近乎申訴,滔滔不絕,常使檢察官韋維清狼狽不堪。4月20日,省高等法院匆匆定了案,判處她無期徒刑,監禁終身。
家住南京的女兒汪文恂聘律師向最高法院申請複判。5月21日,南京最高法院不僅核准了原判,還以“違背法律上之程式”駁回了汪文恂的申請。上海解放不久,陳璧君從蘇州監獄遣送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經過人民政府反複嚴肅的教育,她的對立情緒慢慢消減,並對一向拒絕承認的漢奸罪行有所認識,先後寫了多篇交代材料。以後她還幾次要求與其他政治犯一起到蘇北勞改農場接受勞動改造,監獄當局考慮她年歲已高、心髒病嚴重而未批准。1959年6月17日,陳璧君在上海監獄醫院病死,遺體由她一位遠房親戚收殓,火化後骨灰送往廣州,由其在香港的子女派人到廣州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