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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處死“智障”運毒犯引發爭議

2022 年 8 月 10 日 翟江华

站在新加坡政府的立場上,販毒和運毒人員罪不可赦

文/劉星

“‘我可以握我家人的手嗎?’這是我行刑前的最後請求。”4月27日清晨,馬來西亞男子納根在新加坡被執行死刑。行刑後,遺體送回了家鄉安葬。

近日,一起運毒死刑案再次引發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國民衆的高度關注,今年34歲、“智商只有69”(低于常人85至115的平均智商)的馬來西亞男子納根,在2009年因爲走私42.72克的海洛因,被新加坡法院判處死刑。

案件之所以引起高度關注,因爲納根不僅被認定爲智商只有69,同時也患有注意力不足多動症,即語言流暢、設定轉換、抽象推理、解決問題等能力都有缺陷,屬于邊緣智力患者。

新加坡處死“智障”運毒犯引發爭議

抗議的人群舉著納根的照片。(圖 /網絡)

因病情逃過一次行刑

納根爲何會運毒,又爲何會被判處死刑?事情要從2009年說起,當時21歲的納根在新山(位于馬來西亞南部、臨近新加坡)工作。納根的父親當時需要做心髒手術,他想跟一位名爲“恺”的人借馬幣500令吉(按照現在的彙率,約合人民幣760元)。“恺”當時提出了交換條件,讓納根幫他帶一些“東西”去新加坡。納根當時並不願意,不過卻被“恺”威脅,若不服從,就要傷害他的女友。最終,納根在脅迫之下,帶著毒品入境新加坡後被抓獲,最終被判死刑。

然而,被認定智商只有69的納根,可能當時不清楚自己“正在運毒”,也不一定了解運毒將會爲他招致什麽“嚴重後果”。

2010年11月22日,納根被判死刑。此後,納根一直申請赦免死刑。納根于2015年再次申請改判無期徒刑,但未獲法院允許。新加坡法院立場堅定,一直沒有改變判決。自2015年,納根案件就被擱置了起來。2020年6月,新加坡總統哈莉瑪·雅各布駁回納根的死刑特赦請求。

2021年10月26日,新加坡法院突然發出通知,表示將在同年11月10日處死納根。通知發出後,此案在短時間內引起新加坡、馬來西亞兩國律師團體和國際媒體等關注,馬來西亞時任首相以私人身份致函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希望可以暫緩行刑。

納根在馬來西亞的家人也在2021年10月26日收到納根將在11月10日被處死的通知,當時正值當地節日前夕,納根家屬的准備時間極短。這意味著,在兩國當時仍未放寬邊境管制措施的情況下,納根的家屬要在兩周內提交所有的相關資料,並湊足到新加坡的交通和住宿費用,這對一個低收入家庭而言並非易事。

但幸運的是,納根的案子在當時意外引起巨大關注,這讓納根家屬順利湊足款項飛往新加坡,最終與納根見上一面。

根據納根弟弟納維的說法,納根在對談時語無倫次,眼神也無法對焦,他的眼珠不停轉動、看向不同的方向,一會兒是天花板、一會兒是納維的身後,這讓納維深感不安。納維也提到,納根唯一記得的人似乎只有母親,並且還反複叮咛納維要照顧好母親。

“住在納根隔壁牢房裏的人說,納根已經一年多沒有和其他人說過話,他整天就這樣一直站在他的牢房裏。”

2021年11月9日,新加坡高等法庭原定當天審理是否在11月10日執行納根死刑,就在這個節骨眼兒上,突然傳出了納根被確診新冠肺炎的消息,審訊再度延期。

據新加坡媒體報道,法官表示,這一消息相當令人意外,因爲納根已確診患上新冠肺炎,無論如何都無法執行死刑,而審訊將延期到何時也無法明確。

死刑判決引發國際爭議

新加坡以其嚴刑峻法著稱,這也被看成是讓新加坡社會安全和安定的重要因素。在當地,通常有3種情況會被判處死刑,分別是槍支犯罪、謀殺、販毒及運毒,而其中大部分被處以絞刑的死囚基本上都與毒品犯罪相關。

新加坡法律規定,販賣、制造或運送毒品超過一定的數量與額度(如15克海洛因和500克大麻),將被直接判處死刑。例如,本案的納根被發現身上藏有42.72克的海洛因,因此難逃死刑。

運毒固然有罪,不過納根一案引起的爭議主要是其智商以及司法程序。納根的智商低于常人,且患有注意力不足多動症,換言之,納根無法有效評估風險和後果,進而作出理性的決定。

但此一診斷結果不被新加坡方面接受,新加坡法院認爲納根並沒有嚴重的智力問題,納根清楚知道攜帶毒品是犯罪行爲、知道如何在其大腿藏匿毒品,且謊稱自己是在脅迫下犯罪:“這顯示了一個(預謀)犯罪的頭腦,是如何運作的……納根會這麽做(運毒),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因此,新加坡法院最終維持死刑判決後,就在兩國社會上引發了持續的關注與爭議——不僅有馬來西亞人上街抗議,也有新加坡人開始爲納根家屬籌款。甚至,國際各大媒體也紛紛跟進納根一案,讓新加坡的死刑制度成爲輿論焦點。面對種種質疑,新加坡當局也一再強調納根的案件“符合法律規定下的正當程序”。

馬來西亞有的媒體批評新加坡內政部試圖把一名只有孩童智力的人,描繪成精于算計的罪犯,以此平息兩國民衆的憤怒,以及國際社會持續升溫的抗議。

馬來西亞媒體也有文章稱,新加坡身爲聯合國有關殘疾人公約的締約國,應該履行其義務,“從第一天開始,納根就沒有得到正當程序的對待。他被當成是正常嫌犯,警方來盤問這個不了解情況的人,錄取口供。然而,這些證詞在法庭上卻對他自己不利”。

針對納根的診斷狀況,新加坡內政部和律師作出了不同解讀。有新加坡律師指出,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爭議原因在于新加坡法律采用了更高的標准,即:納根不僅要證明自己有心理障礙,還必須證明這些障礙會影響其推理能力和生活功能。

事實上,新加坡在2013年修訂濫用毒品法令時,針對“唯一死刑”範圍進行調整後,指出犯人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例如當運毒者不涉及其他犯罪行爲或是精神狀況有問題等。然而,納根的案件並沒有適用排除死刑的情況。

據報道,多數反對判納根死刑的人士主張,納根智能不足,這意味著他無法作出理性決定,而且納根在犯案時有嚴重的酒精依賴問題。納根的智商只有69,是被認定爲智能障礙的等級,但新加坡內政部堅稱納根在犯案時“知道自己在做什麽”。

馬來西亞和新加坡一樣,販毒的最高刑罰也是死刑。盡管馬來西亞政府在2019年3月取消了11項罪名中的“強制死刑”,但販運毒品的罪罰依然是“強制死刑”。近年來,馬來西亞依然有民衆因持有毒品而被判處死刑,但2019年至今已沒有執行過死刑。

廢除死刑是馬來西亞朝野陣營的共識,馬來西亞在2018年5月政權輪替後,執政的希望聯盟政府曾推動全面廢除死刑,但遭遇了民間強烈的輿論反彈。馬來西亞總理府負責法律事務的部長劉偉強2020年10月過世,曾在希望聯盟政府任內積極推動廢除死刑。他強調死刑無法有效預防犯罪,是個無法複原、不符合國際人權標准的處置方式。

討論的最終結果是,2019年3月,馬來西亞政府取消全面廢除死刑的計劃,改爲只取消11項罪名中的“強制死刑”。

新加坡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站在新加坡政府的立場上,販毒和運毒人士之所以罪不可赦,是因爲這些毒品會危害無數個家庭。例如,新加坡內政部就指出,納根偷運42.72克的海洛因是可供510人一周的吸毒量。

相同的說法也可從新加坡開國總理李光耀先前的訪談裏得到證實。李光耀也支持對運毒人員執行死刑。他曾經說過,當你(飛機)降落新加坡之前,空服員會宣布:如果你被發現攜帶超過規定克數的違規毒品,你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如果你依然攜帶了會危害無數家庭的幾千克毒品入境,一個人的死亡是太仁慈了,因爲當一個女兒或兒子染上毒瘾時,你每一年、每一天都在殺死那個家庭。

新加坡內政部也以此作爲政績,認爲嚴刑峻法讓新加坡成爲全球最安全的國家之一,除了沒有嚴重的犯罪,凶殺案或與毒品相關的犯罪也相對較少,而這也普遍得到新加坡民意的支持。

一份2019年對2000名新加坡民衆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多數人“同意或強烈同意”,對于使用槍支、謀殺和販毒等嚴重罪行適用死刑,因爲死刑比終身監禁更有效。有報道指出,新加坡這座城市國家,和日本、美國一樣,是少數仍執行死刑的發達經濟體。

新加坡處罰毒品犯罪相當嚴厲,據新加坡《1973年濫用毒品法令》規定,販賣、制造或運送毒品(15克海洛因、30克嗎啡或可卡因、500克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1200克以上鴉片),將會被判處死刑。而在馬來西亞,涉及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數量大才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以前,新加坡也有最終赦免外籍販毒人士的案例。2007年,年僅19歲的馬來西亞青年楊偉光因在新加坡運送毒品被判處死刑,當時馬來西亞政府也進行了援助。

據報道,新加坡在2013年修正濫用毒品法令,楊偉光被捕後因協助新加坡中央肅毒局搗毀販毒活動,成功證明自身符合僅扮演毒販跑腿的角色,因此最終被改判爲終身監禁兼鞭刑15下,成爲第一個逃過死刑的死囚。

當時新加坡政府也因楊偉光案而面臨國際輿論的壓力,新加坡時任外交部部長兼律政部部長的尚穆根稱,修改濫用毒品法令不是向輿論壓力低頭,而是做正確的事,赦免運毒犯死刑的主要目的是保護社會。

新加坡法院堅決的態度

新加坡法院在2021年10月26日發出行刑通知後,馬來西亞外交部部長發文表示,納根已經耗盡了法院的上訴程序,因此特赦申請無法得到批准。他也指出,馬來西亞外交部將通過駐新加坡最高專員公署跟進此案,並提供對納根及其家屬的領事協助。

對納根的行刑通知發出後,馬來西亞在野黨民主行動黨議員卡斯杜麗呼籲新加坡政府解除對納根的裁決,“我不是要求法庭原諒或赦免他,犯罪的人應該被判刑,但一個患有智能障礙的人不可以也不應該被宣判死刑”。同樣來自民主行動黨的拉瑪莎米也表示,對毒販判處死刑無法減少毒品帶來的危害,他認爲新加坡應該考量其他緩解措施。他說:“低智商的納根,也是毒品犯罪集團的受害者。”

在一封寫給新加坡總統哈莉瑪·雅各布和總理李顯龍的請求特赦信裏,納根的母親描述稱,納根一直是一個很有愛心的孩子,他在十幾歲的時候就想要出外打工掙錢,補貼家用,減輕家裏的負擔。

這番話也說明,一些低收入家庭在面對孩子的精神和心理疾病時,相對缺乏意識與資源去尋求協助。

“納根的校園生活過得很艱難,他需要別人來幫忙完成作業,也經常在課堂上打瞌睡。他很容易受到別人的影響,只要別人對他好,他就會盲目地相信別人。在他的童年時代,家人並沒有相關知識或資源讓專家來評估納根的狀況,更沒有意識到他的一系列行爲,其實是其低智能與社會心理障礙所致。”

納根的例子也反映了一個來自少數族群家庭、相對弱勢的智能不足者如何被社會和司法的保護網排除在外。

目前的現實是,如今的整體大環境——上至司法制度下至社會——依然欠缺對類似身心殘障者的照顧。

面對新加坡政府堅稱納根沒有智力或精神缺陷的回應,多個聲援納根的殘疾人權益組織澄清:就算納根看似可以獨立自處,但這仍不妨礙他是智力缺陷者;他們能夠表達、獨自旅行,有些甚至可以管理自己的財務,但無論他們看起來如何獨立,他們仍需要協助來作決定、選擇和溝通。

3月29日,新加坡上訴法院再一次駁回了納根暫緩執行死刑的上訴申請,法官認爲納根知道自己正在做什麽,也知道他所做的事違反了新加坡嚴苛的毒品法令,因此必須承擔後果。

行刑前兩天,仍不放棄的納根母親親自到新加坡作最後的申請,抱著最後一絲可以豁免納根死刑的希望。她當時面臨兩個困難,一是很難找到願意冒險接下納根案件的新加坡律師;二是承審的新加坡首席大法官,就是當初指控納根的總檢察長。

最終,申請還是被駁回。

來源|法制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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