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香港發出首批8張虛擬銀行牌照(Virtual Banking Licence)之後,新加坡的虛擬銀行牌照(Digital Banking Licence)也箭在弦上。
虛擬銀行,泛指不設實體網點只依靠網絡或手機提供服務的銀行,類似于內地網上銀行、微衆銀行等互聯網銀行。據彭博社6月29日消息,新加坡監管機構表示,爲加強金融服務領域的競爭,新加坡將向非銀機構發放最多5張虛擬銀行牌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IC 資料圖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主席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在6月28日的發言中表示,“我們歡迎有創新價值的公司申請虛擬銀行牌照,即使這些公司沒有過銀行業的從業記錄”。
目前,多家新加坡巨頭企業已對虛擬銀行牌照表示出了強烈興趣,包括新加坡電信(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 Ltd.)、新加坡“滴滴”Grab和知名遊戲設備品牌雷蛇等。
新加坡電信在聲明中表示:“進軍移動金融服務領域是一項有趣的發展”“我們願意探討虛擬銀行業務的可行性,審視自身是否符合發牌條件”。
雷蛇方面在馬來西亞已經推出了自家的電子錢包服務,在支付業務上積累了一定經驗。其首席戰略官李黎明(Limeng Lee)在聲明中表示:“我們肯定會考慮申請數字銀行牌照,並熱切希望幫助推動新加坡金融業的創新”。
新加坡叫車服務巨頭Grab也做出了充分的准備。2018年,Grab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Grab Financial,先後涉足移動支付、跨境彙款、保險科技等多個領域。其高級董事總經理魯本•賴(Reuben Lai)表示,Grab將密切關注虛擬銀行牌照的要求,“公司將盡力自我調整以符合牌照申請的要求,包括與什麽樣的公司進行合作”。
實際上,虛擬銀行的概念在新加坡並不新鮮。自2000年以來,新加坡監管機構一直允許當地銀行機構推行“互聯網銀行”的業務模式。星展集團控股有限公司(DBS Group Holdings Ltd.)和聯合海外銀行(United Overseas Bank Ltd.)也在印度和泰國等其他亞洲國家經營“互聯網銀行”業務。因此,本次新加坡虛擬銀行牌照的申請者將主要集中在意欲進入銀行業的新玩家之中。塔曼表示,我們將確保虛擬銀行在公平的競爭環境中與現有銀行展開競爭。
據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于8月份開放兩類、最多5張虛擬銀行牌照的申請。其中,2張是完整的虛擬銀行牌照,可以提供範圍相對廣泛金融服務以及吸收零售客戶的存款;3張是企業版的虛擬銀行牌照,服務對象僅限于企業,不允許面向零售市場。同時,對于想要申請新加坡完整版虛擬銀行牌照的外國公司,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要求其必須與總部在新加坡的公司成立合資企業。
有報道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考慮頒發虛擬銀行牌照可能受到了香港虛擬銀行牌照機制的啓發。香港金融管理局曾自3月27日起分批下發了8張虛擬銀行牌照,得牌者包括內地巨頭螞蟻金服、騰訊、京東、小米等。香港金融監督管理局給虛擬銀行劃定的服務範圍主要是零售客戶和中小型企業,並希望虛擬銀行爲能夠提供更加普惠的金融服務。
然而,有業界人士提出,香港地區的虛擬銀行牌照要求過于嚴格,不僅與傳統銀行門檻相同,還只能服務零售和小微端,其虛擬銀行業務並不值得新加坡方面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