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介紹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INE)將在6月22日正式挂牌上市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作爲境內特定品種,繼續沿用上期能源“國際平台、淨價交易、保稅交割、人民幣計價”的交易模式,並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這也是繼原油期貨之後第二個國際化能源期貨合約。
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標准合約》,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爲10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爲1元/噸,漲跌停板幅度爲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最低交易保證金爲合約價值的8%,交割單位爲10噸,合約月份爲1-12月。與上期所燃料油期貨合約相比,上期能源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在交割品級、質量標准、運行不同階段的持倉限額、標准倉單有效期、交易代碼等方面均存在差異。
2018年10月11發布的《燃料油(期貨)補充檢驗項目暫行規定》新增八項高硫保稅380化工檢測指標,在高硫的八項補充指標當中,低硫只保留了苯乙烯和苯酚兩項,但是同時增加了清潔度和相容度的預檢,這是爲了確保混罐儲存時遇到非同類油不會出現絮凝現象,同時排除非石油基油品。此外,低硫燃料油的粘度要求不低于100CST,但是目前新加坡市場上主流低硫燃料油的粘度以50-60CST居多,因此預計符合INE質量標准的低硫燃料油將比新加坡市場主流低硫燃料油高出一些溢價。值得注意的是,對于交割賣方來說存在一個風險點,由于低硫燃料油多由混兌調和制成,不同企業生産出來的品質可能相差巨大,即使其質量沒有問題,但如果與已經存放在庫裏的低硫燃料油不具備相容性,也無法順利進行交割。
最後,對于低硫燃料油倉單而言,有國內出口、境外進口和保稅混兌三種來源,其中國內出口和境外進口會被標記爲不同的倉單,因國內出口完成了出口退稅,按照規定僅允許船舶加注不允許出口,而對于境外進口形成的倉單則沒有要求。並且,由于低硫燃料油質量的不穩定性,其倉單有效期僅有6個月。
在國內低硫燃料油市場蓬勃發展的當下,低硫燃料油合約的推出將給予市場參與者完全匹配的期貨工具防範風險,更好地滿足産業鏈企業的風險管理需求,並有助于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