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2015年“城市大腦”基于互聯網大腦模型的定義被首次提出, 近年來,“城市大腦”成爲城市治理和前沿科技産業關注的熱點,各省市紛紛推出了“城市大腦”或“智慧城市”建設規劃。複旦大學管理學院劉傑教授指出,各地在實踐中要厘清“城市大腦”與“智慧城市”的概念,避免對新概念産生錯誤認知,並警惕新概念在實踐中可能引發的操作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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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腦”與“智慧城市”的概念起源
時任阿裏巴巴首席技術官,後成爲中國工程院院士、杭州市城市大腦總架構師的王堅在2016年4月向浙江省杭州市提出了“城市大腦(City Brain)”的概念,使得城市大腦在世界範圍內最早出現,不過,至今其他國家和地區還少有提及城市大腦的,大多仍稱智慧城市。
王堅院士認爲,在城市發展所需要的傳統資源稀缺且依舊很重要的背景下,出現了一個未來城市發展尤爲重要的新的要素,即數據資源。“城市大腦”就是未來數據資源時代融合了算力和數據的城市數字基礎設施,包括市級的中樞系統、部門的系統和區縣的平台、各級的數字駕駛艙以及不同的便民服務場景等四個最重要部分組成的一個整體,以使得城市的數據資源系統地服務于城市的運行。王堅院士對城市大腦的定位,一方面強調了數據作爲城市運行的資源要素,另一方面針對我國城市治理體制中常見的條塊分割等現象,強調了系統構建和應用的整體特性。因此,“城市大腦”概念的提出有著我國城市治理的鮮明特色。
“智慧城市(Smart City)”概念源于IBM公司在2008年提出的“智慧地球(Smart Planet)”理念,“智慧地球”的本意是應用傳感器等裝置的物聯網和雲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人類社會與道路、電網、建築和機器等物理系統的整合,使人類能以精細和動態的方式智慧地管理生産和生活狀態。這一理念被認爲有助于促進城市的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的可持續協調發展,緩解城市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從而爲世界各國所接納,就具體地應用在了“智慧城市”發展之中,並且,“智慧城市”部分替代了早先的“數字城市”的概念。
由“城市大腦”和“智慧城市”概念的發展可見, “城市大腦”是智慧城市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更多地屬于智慧城市中的管理與決策系統,其強調的數據資源依然來自構建智慧城市的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基礎設施。
“城市大腦”不是智慧城市的升級版
其實,智慧城市的概念發展至今已經逐步成爲全球公認的一個術語,並成爲衆多城市政策制定、規劃管理和發展戰略的主要範式。例如,美國政府提出了“智慧城市挑戰(Smart City Challenge)”,歐盟委員會制定了“智慧城市框架”並資助了“智慧城市解決方案(Smart City Solutions)”,城市國家新加坡設立了直屬總理辦公室的“智慧國家和數字化政府辦公室(The Smart Nation and Digital Government Office)”並提出了“智慧國家2025計劃”,印度政府制定了“智慧城市使命(Smart City Mission)”,等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此重點分析在2018-2019年度世界智慧城市政府報告排名第二位、2019 IMD智慧城市指數排名首位的城市國家新加坡的實踐。新加坡以《智慧國家(Smart Nation)》方案爲引領,其目的是“通過技術改變新加坡(Transforming Singapore Through Technology)”,而這個技術明確就是正在改變人們的生活、工作和娛樂方式的數字技術。其目標主要是建立三個支柱:數字經濟、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包括了國家戰略項目、交通、電子政務、城市生活、健康、創業與商業等六類智慧國家新方案。其中,“數字經濟”的願景是建立一個充滿活力的經濟,保持對外國投資的吸引力,通過對行業進行數字化建設以提高業務效率,爲新加坡人民創造新的、良好的就業機會。“數字政府”藍圖(DGB)是2018年6月發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政府各部門數據和技術的使用,該藍圖闡明了數字政府的願景是“以數字爲核心”和“用心服務”,設定了不斷更新的相關績效指標(KPI)來衡量數字化的進度。其中有兩個KPI值得一提,一個是至少70%的合格政府系統到2023年時使用商業雲計算,另一個是跨機構項目的核心數據融合和共享所需的時間不超過7個工作日。“數字社會”以包容性爲目的,即要確保所有新加坡人都能獲得可以改善日常生活的技術,並爲人民提供安全的和自信地使用這些技術的技能和專門知識,以與世界聯系並享有平等的成功機會。
針對用戶使用政府服務,新加坡數字政府制定的指標是到2023年確保有95%的政府服務提供端到端的電子選項,即用戶不必親自到現場,可以通過電子方式就能完成手續,這個指標到2020年末已經達到了94%,並且所有20個部委都已提交使用人工智能(AI)的計劃。對此,86%的公民和77%的企業表示對政府數字服務“非常”或“極其”滿意(至少5分,滿分6分),達到了自2012年開始調查以來的最好結果。爲用戶提供端對端的服務需要後台的政府部門之間事務處理的無縫連接,同時需要系統的整合和集成。由此可以看出,新加坡在智慧城市系統中優化了常見的政府部門條塊分割的現象。
對照上海市發布的《關于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的意見》,其確立的經濟數字化、生活數字化和治理數字化三大項目與新加坡智慧國家方案中的三個支柱本質上是一致的。尤其是政府以數據驅動流程再造,踐行“整體政府”服務理念,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城市運行“一網統管”,逐步實現城市可視化、可驗證、可診斷、可預測、可學習、可決策、可交互的“七可能力”,使城市更聰明、更智慧,使市民人人都成爲數據的生産者、治理者、使用者、獲益者,爲各行業數字化轉型提供有力支撐,等等。這些指導思想與具體的內容其實也是與新加坡智慧國家方案不謀而合的。
《浙江省“城市大腦”建設應用行動方案》中提出了“強化‘城市大腦’與政府數字化轉型、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等工作的一體化統籌推進”等基本原則,以及“基于政府數字化轉型公共數據平台建設‘城市大腦’通用平台”等任務。由此可以理解浙江省將城市大腦、政府數字化和智慧城市並列爲三項工作,並且在突出“城市大腦”概念的基礎上要求“一體化統籌推進”,即在智慧城市系統架構中,突出“城市大腦”通用平台。
《浙江省“城市大腦”建設應用行動方案》定位是支撐經濟、社會、政府數字化(與新加坡的智慧國家方案中的三個支柱目標一致)轉型的平台,具體包括了基于“城市大腦”的政府數字化基礎性應用以及交通、平安、城管、經濟、健康、環保文旅、未來社區和其他領域的重點應用,主攻政務管理、城市治理、群衆服務中的“痛點”。因此,從應用目標、數據來源和應用領域看,“城市大腦”的主體仍然是“智慧城市”,但是整個方案突出了平台的人工智能感知、分析和決策能力建設。
因此,從我國以及全球衆多典型的智慧城市方案與實踐來看,“城市大腦”並不是智慧城市的升級版,各地無需推倒原有的智慧城市規劃方案,重砌新的“城市大腦”爐竈。
“城市大腦”沒有改變智慧城市的基本架構
就智慧城市概念的內涵而言,通常是指利用各種信息技術和創新理念,將城市的各類物理的和治理的系統打通,以便開展服務集成,從而提升資源運用的效率、優化城市治理和服務,以及改善市民生活質量,促進城市可持續的發展。
信息技術是實現智慧城市的關鍵媒介,承擔著兩個基本功能:一個是將城市中正在發生的各種事務及時、准確和完整的數據進行傳遞並且加以保存,事後仍然可用,另一個是通過對正在發生的和保存的數據加以處理,以完成相關的事務並生成城市中詳細的和可測量的有關知識,用于治理與決策。因此,數據是智慧城市的基本元素,數據的運用也已經成爲城市治理的一種必不可少的力量,故針對需要以及允許收集的數據,在城市中充分利用和部署相應的傳感器、攝像頭和其他一切能夠獲取所需數據的設備,以便在數據來源地一次性獲得原始數據。當然,獲取數據本身並不是目的,其目的還是運用數據,發展數字經濟、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造福所有人。
其實,智慧城市的技術框架來源于物聯網概念架構,分爲三層架構和四層架構兩種。三層架構包括基礎感知層、網絡傳輸層和頂端應用層,其中感知層以傳感器、攝像頭、計算機以及智能移動終端(如手機、平板)等技術爲基礎,主要承擔諸如道路交通、城市治安、經濟發展、個人健康等各類數據的感知和收集任務,通過互聯網尤其移動互聯網或者WiFi、藍牙等技術構成的傳輸層,將感知層的數據直接傳輸到智慧城市技術框架終端的面向數字經濟、數字政府和數字社會等領域的應用層。四層架構就是在傳輸層與應用層之間加入雲計算平台、服務支持平台、信息處理平台、網絡管理平台和數據安全平台等管理平台層。發展至今,智慧城市的技術框架一般都是四層架構形式。
因此,世界各地最新的“智慧城市”以及“城市大腦”等概念方案一般都會定位自身是“基于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所構建的系統與應用。分析阿裏雲提出的“城市大腦”整體架構,就可以發現其並沒有改變“智慧城市”的架構,但是在管理平台層充分運用了智能技術,實現了智能服務支持平台,並加入了交通、公共管理和數字規劃等行業引擎。和“城市大腦”類似,對“城市數字化轉型”等概念進行分析,也可以發現有關的新概念和提法並沒有改變智慧城市的基本架構,而是在應用層面加入了不同的新功能。
警惕智慧城市建設中新概念的認知誤區
“城市”既是一個行政地域概念,也是一種社會、經濟、政治和生活的方式,特點是居住的成員主要是各種非農業人員,並且具有相當高的人口密度。城市是按人類的意志和願望,集中人類最高智慧創造的一種典型的人工生態系統,城市生態系統是開放的,須由外部不斷輸入生産和生活必需的資源和能源,人是這個系統的核心,人的經濟活動對城市生態系統的發展起著支配作用。
從世界城市發展史角度看,當今的城市最突出的本質和最主要的規律就是集中度高,面臨著城市化的複雜性和城市病的挑戰,僅僅簡單地通過改善城市治理方式已難以應對,需要組織和實施根本性的變革解決方案。信息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及其相關的應用爲城市治理提供了新的有用工具和方法,也爲城市的政府、市民、企業和其他組織等創造了組織和參與城市治理變革的更多機會。“智慧城市”就成爲全球各國所選擇的一種有效的城市治理方案,也成爲世界各國數字化戰略的重要組成內容。
由于智慧城市等概念在人類曆史上出現的時間還很短,世界各國以及我國各省市都還在積極探索過程中,尚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方案和結論,甚至連概念都不盡相同。然而,雖然技術在變化,但是城市的本質並沒有變,技術依然應該是讓人們可以在城市中的生活更美好,智慧城市也應該讓城市治理更加“以公衆爲中心”。
不過,概念是用來表達思想的,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設過程中應該避免使用一些容易引起與城市以及城市治理本質不一致的概念。
“城市大腦”就容易讓人們聯想起人的大腦。人的大腦是人體神經系統中最高級的部分,是思維、意識、精神、語言、學習、記憶和智能等高級神經活動的器官,感知並主導人們機體內的一切活動過程,並調節機體與周圍環境的平衡。王堅院士在TechCrunch 2018 國際創新峰會上就提到:“很多人在聽城市大腦的時候,第一反應就覺得是模仿人的大腦,這一點有失偏駁,‘Brain’這個詞不是人類專屬的詞,因此,City Brain 就是一個城市的大腦,和人類大腦沒有任何關系。”
因此,如果真的以“人的大腦”的思維建設相應的城市治理應用系統,雖然一方面會提醒建設者注重系統的智能性,但是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會誤導建設者企圖建設一個承擔“指揮身體所有行動”的“大腦”出來。在實踐中,個別地區就是以“城市大腦”的名義規劃建設所謂的“神經系統”,要求獲取市民、企業的各種實時數據,美其名曰“可以把握全局,及時做出決策”。如此做法,隨著系統的逐步深入和完備,可能帶來的一個結果就是讓人們在一個透明的環境中過著被規劃好的生活,從事著難以有創造性的工作,政府也會成爲技術官僚機構,失去了城市是“人群的開放的生態系統”這個本質。
結 語
常言道,“道者,器之先”,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和智慧社會是我國“智慧城市”這個“器”的建設之“道”,城市的發展與管理越來越需要能夠事半功倍的“智慧城市”這個“器”。因此,智慧城市的規劃、投資與建設已成爲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在這項工作中,需要運用一些新的概念作爲創新引領,各種概念應該相互借鑒、融合,但也要避免重概念、輕內涵。
來源 |《國家治理》周刊2021年5月第1期
原文標題 | 厘清“城市大腦”與“智慧城市”的概念與認知誤區(微信有刪節)
作者 | 複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 劉傑
新媒體編輯 | 羅婷
原文責編 | 董惠敏
作圖 | 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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