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512 證券簡稱:中新集團 公告編號:2020-06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爲647,520,00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爲2020年12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
2019年11月29日,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准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19]2613號)核准,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49,890,000股股票,並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總股本爲1,349,000,000股,首次公開發行後總股本爲1,498,89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爲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合計647,520,000股,共涉及4名股東,分別爲新加坡-蘇州園區開發財團(以下簡稱“新方財團”,英文名SINGAPORE-SUZHOU TOWNSHIP DEVELOPMENT PTE LTD)、港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華投資”)、蘇州新區高新技術産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高新”),新工集團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工集團”,英文名CPG CORPORATION PTE LTD)。該等股份鎖定期爲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將于2020年12月2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未發生因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導致股本數量變化事項,股本數量未發生變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關承諾
根據公司《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本次申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東作出的承諾如下:
(一)主要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
公司股東新方財團、港華投資、蘇州高新、新工集團分別承諾:“自發行人A股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本公司授權發行人直接辦理上述股份的鎖定手續。如違反上述股份鎖定承諾的,應將違反承諾轉讓所持發行人股份對應的所得款項上繳發行人。”
(二)主要股東關于持股意向及減持股份意向的承諾
公司股東新方財團、港華投資、蘇州高新、新工集團分別承諾:“看好發行人的長期發展,如因各種原因需要減持所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前已發行股份,將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關于股東持股及股份變動的有關規定,規範誠信履行股東的義務,並在確定減持時間、方式和價格時充分考慮發行人股價穩定和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基于上述原則,如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需要減持的,則累計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本公司所持有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前已發行股份數量的20%,減持價格不低于發行價;如本公司在鎖定期滿兩年後需要減持的,可以任意價格自由減持。如減持發行人A股股票的,將在減持前4個交易日通知發行人,並在減持前3個交易日公告。自發行人上市之日起至減持期間如發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情況的,則減持價格下限、減持股份數量上限將根據除權除息情況進行相應調整。
如違反上述減持價格下限減持的,應將[(發行價-實際減持價格)×低于發行價減持股份數量]對應的所得款項上繳發行人。如違反上述減持股份數量上限減持的,應將[實際減持價格×(實際減持股份數量-承諾減持股份數量上限)]對應的所得款項上繳發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請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東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諾的情況。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公司保薦機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爲: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等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有關規則和股東承諾;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東嚴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鎖定承諾;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相關的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爲647,52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爲2020年12月21日;
首發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六、股本變動結構表
七、上網公告附件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中新蘇州工業園區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