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過“大數據殺熟”?是否被迫做過“二選一”的難題?又是否留意過“不授權就不能使用”的霸王條款?
誠然,金融科技的不斷創新發展,爲金融機構提升了服務效率,爲人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促進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但同時,也衍生出複雜多樣的倫理問題與潛在風險,給金融創新、金融監管、金融安全帶來一系列新的挑戰。
科技求真,倫理求善。爲進一步完善科技倫理體系,提升科技倫理治理能力,有效防控科技倫理風險,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近日印發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明確科技倫理治理的原則,並提出要健全科技倫理治理體制、加強科技倫理治理制度保障、強化科技倫理審查和監管。
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認爲,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框架的目標,是促進金融科技向善行善,健全金融科技公序良俗,實現技術創新、金融改革和金融安全在更高水平的動態平衡,高效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生活。金融科技倫理治理並不是一勞永逸,只有久久爲功,才能見效。
結合市場各類觀點,中國財富管理五十人論壇課題組發布的《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報告認爲,金融科技倫理是利用科技手段從事金融活動應遵守的價值准則。-視覺中國
倫理治理是不走偏方向的前提
何爲科技倫理?市場上並沒有統一的定義。結合市場各類觀點,中國財富管理五十人論壇課題組發布的《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報告認爲,金融科技倫理是利用科技手段從事金融活動應遵守的價值准則。金融科技倫理治理屬于自律範疇,強調人的內心自覺和金融機構的內部治理,講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價值認同驅動人心,建立公序良俗。報告指出,金融科技倫理是科技倫理與金融倫理的有機結合,是科技倫理的分支,也是金融倫理的延伸。
有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銀行、證券、保險、信托、基金等機構自主開展以及爲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金融科技業務規模合計達到7.5萬億元,金融科技獨角獸企業達到23家,占全球金融科技獨角獸企業總數的41%左右,中國金融科技獨角獸企業的總估值爲3150億美元。“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時,應當看到,金融科技存在倫理失範問題,往往會引起較大的社會危害,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肖鋼如是說。
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金融科技發展面臨的倫理挑戰有哪些?換言之,在金融科技發展過程中,哪些問題屬于倫理範疇之內?央行科技司司長李偉撰文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倫理挑戰:數據安全不容忽視、算法濫用日益嚴重、無序競爭亟須規範、數字鴻溝有待彌合。
數據安全方面,金融數據應用不當易造成金融科技倫理失範危機。例如,超範圍過度采集用戶個人身份、行爲、偏好等隱私數據;將大數據作爲殺熟、過度營銷、誘導消費的工具,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未經用戶同意情況下隨意共享或售賣數據資源。算法方面,金融科技倫理問題表現更爲複雜。例如,利用算法黑箱特性實施差別定價;與同業達成“算法共謀”形成市場壟斷;利用信息推薦技術,蓄意構建充斥高風險金融産品服務的信息繭房,阻礙消費者自主選擇,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強迫“二選一”是無序競爭最爲常見的現象。李偉指出,部分平台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利用網絡效應進行不公平競爭,形成“贏家通吃”的壟斷局面,甚至引發“大而不能倒”風險。更有甚者打著“科技創新”的幌子模糊業務邊界、層層包裝産品、掩蓋風險本質,開展無照或超範圍經營,繞過監管要求,遊離于金融監管之外、利用監管空白套利,致使潛在風險伴隨失德行爲蔓延滋長。此外,“數字鴻溝”當前是討論最多的金融科技倫理議題,當下部分數字化産品沒有抓住特殊群體需求痛點針對性優化金融服務體驗及流程,使得這部分群體無法享受智能化服務帶來的便利。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央行原副行長李東榮表示,隨著近年來金融科技在全球的逐漸興起和廣泛應用,科技倫理所帶來的挑戰也日益突出,不但在中國,在全球其他地方也是一樣的。數字鴻溝、大數據殺熟、算法歧視、隱私泄露等一系列問題都在這個領域裏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反映。一些治理水平比較低的國家和地區肯定受到的影響會更大。國際國內在金融科技應用的倫理失範現象屢見不鮮,國際社會上對加強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呼聲是日益強烈。
“過去我們都強調的是要把法律法治放在前面,依法來把握市場的秩序。但對于數字經濟來說,由于技術的發展已經走到了法律制定的前面,所以就需要有一個規範或者前提。”中國企業聯合會黨委書記、理事長、工信部原總工程師朱宏任表示,這個前提就是金融科技倫理,這也是現在強調構建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體系重要性的一個出發點。通過倫理研究達成倫理共識,形成倫理規範和標准以及獲得面對金融科技倫理爭議的解釋權,實際上是對金融科技倫理提出了迫切的需要。
李東榮認爲,加強金融科技倫理的治理,既是應對金融科技倫理的風險挑戰的現實客觀需要,同時也是現代金融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基礎條件,這反映了金融科技規範、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現代金融業一定是建立在現代科學技術與金融業高度融合發展的基礎上,所以,金融科技倫理的規範化治理是確保金融科技應用不走偏方向的前提。
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需久久爲功
金融科技倫理治理,是全球金融界共同面臨的問題。由于發展階段和金融治理能力的不同,各國面臨問題也不一樣。美國、中國、英國、新加坡、歐盟等部分國家(或地區)及部分國際組織結合金融科技發展與治理實際需要,在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領域開展了一系列探索。
例如,成立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組織,出台金融科技數據及應用的倫理原則,開展金融科技倫理審查評估,並將一部分倫理規範上升爲監管要求。財富管理50人論壇課題組指出,“總體而言,各國金融科技倫理治理開展的時間不長,多數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組織建立和原則規範出台的時間多在2018年之後,部分涉及金融科技倫理審查評估和嵌入監管等相對更加務實、落地的政策舉措則多在2020年之後出台。”
課題組認爲,盡管全球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總體尚處于起步探索階段,治理效果有待進一步觀察和檢驗,但各項倫理治理工具推出的動因及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是較爲清晰的。
一方面,通過建組織、搭平台,凝聚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多元力量。現有實踐中,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組織一般由金融監管部門發起,以咨詢專家組、專門委員會、行業協會等多種形式作爲組織機制,較少直接在金融監管內部共設置專門組織。另一方面,通過明原則、出規則,提供開展金融科技活動的倫理標尺。從國際實踐看,以人爲本、公平包容、公開透明、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風險防範、開放競爭是具有較高共識度的倫理要求。此外,還通過做評估、落監管,強化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有效落地。報告指出,目前已開展金融科技倫理治理實踐的國家和地區在“建組織、搭平台”“明原則、出規則”方面的探索相對較多,但在推動倫理原則和規則實質性落實倫理符合性的可評估、可監督等方面的進展較少。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在金融科技倫理治理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從宏觀角度看,“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健全科技倫理體系”;2022年1月,央行印發的《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要求,“健全多方參與、協同共治的金融科技倫理規範體系”;2021年1月,央行金融科技委員會確定,把推動金融領域科技倫理治理體系建設作爲年度工作重點之一。
就金融領域實踐而言,央行在去年3月發布了《人工智能算法金融應用評價規範》(JR/T 0221—2021)金融行業標准,以算法評價爲切入點加強人工智能技術監管,其中算法可解釋性、安全性等評價維度涉及倫理規範。同時,將倫理規範落實到監管制度與監管沙盒,金融科技試點項目實施倫理聲明承諾機制。另外,行業自律是行政監管的有效補充和支撐,也是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于2016年發布《會員自律公約》和《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倡議書》。2020年和2021年,深圳、浙江等地先後成立地方性自律組織——金融科技倫理委員會。
不過,我國金融科技倫理治理在取得實踐積極成效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薄弱環節。在肖鋼看來,“首先,倫理的意識比較薄弱;同時,倫理的理論研究相對滯後;倫理的約束機制還沒有完全健全起來。此外,技術的叠代過程中也可能會産生惡的一面,加大了治理的複雜程度。目前我國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系統性、全面性和有效性還有較大改進空間。”
基于此,課題組提出了加強金融科技倫理治理的七條路徑包括:成立組織、制定規則、數據治理、技術應用、審查評估、創新試點、人才培養。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李偉也曾提出過四條舉措強化金融科技倫理的規範治理,“首先,健全綱目並舉的倫理制度;其次,構建協同高效的治理體系;再次,加強金融創新的倫理規範;最後,提高科技人才的倫理素養。”
不難發現,金融科技倫理的治理思路基本上是從組織框架、規則制定、人才培養的三大方面展開,能否取得實質性成效關鍵在于實踐。肖鋼認爲,“金融科技倫理治理並不是一勞永逸,建立治理框架後還要不斷地探索。規則要不斷地完善,技術標准要不斷更新,只有久久爲功,金融科技倫理建設才能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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