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光控精技(03302)發布公告,公司收到獨立非執行董事潘志偉通知,根據2010年刑事訴訟法第20條向TEE International Limited(TEE International)發出日期爲2022年2月17日的法令,其須根據2010年刑事訴訟法條文向商業事務局提交多份文件,就新加坡法律第289章證券及期貨法(2006修訂版)所述的罪行協助調查。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也已于2022年2月17日公布,其已發出監管聲明,標題爲“新交所監管公司調查並向有關部門報告TEE International的逾期申索披露”。新交所監管公司已展開調查,並同時將事件報告有關部門,以調查證券及期貨法規定的潛在違法行爲。作爲TEE International(一間股份于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獨立董事,潘志偉已被要求協助商業事務局的調查,惟無須交出護照。
董事會謹此通知,上述事宜與公司無關,集團的業務營運未受調查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