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凱
盛世收藏。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手裏閑錢越來越多的人瞄向古玩市場,金銀首飾、古董玉器、名人字畫、紀念錢幣等等有升值空間的收藏品都成爲商品,或合法或非法進行流通。
老年人因爲辨別真假、甄別價值的能力有限,成爲犯罪分子圍獵的對象,許多本該享天倫之樂的退休老人,受低價買高價賣的巨大誘惑,背著兒女傾其積蓄購買了一堆無用的假古董。在第一次受騙後,被繼續忽悠認爲能夠在犯罪分子幫助下,高價出售謀利而第二次上當受騙,等一個個收藏品拍賣詐騙“局中局”破滅後,在被害人群中上演了一幕幕人間悲歡恩仇。
發生在河北唐山的邦瀚斯公司收藏品拍賣詐騙案警示著我們,幻想靠古玩暴富,到頭來只不過是南柯一夢。
自編自演拍賣會
2018年5月16日,一場精心策劃的拍賣會如期舉辦。拍賣會的籌辦者是邦瀚斯公司的實際經營人劉志、劉華。這是一家對外宣稱可以幫助客戶出售藝術收藏品以賺取服務費的工藝品展覽公司。
之所以將展會時間定在5月16日,因爲這一天是繳納下一個季度房租的最後一天。這一切都是悄悄進行的,公司正常吸納顧客,沒人知道他倆已經在布局退路。
在此之前的4月下旬,劉志劉華找到代辦公司,花費1500元讓代辦公司將邦瀚斯公司營業執照注銷,之後又去稅務局注銷了公司稅務登記。。
爲了使這場拍賣會以假亂真,劉志花錢找來一家婚慶公司,敲定了拍賣會的各種用品、流程,並特別雇了幾名外國禮儀小姐,在唐山市內花8000元租賃一家星級酒店宴會廳半天的使用權作爲場地並進行排練,力求做到天衣無縫。在拍賣會開始前一周,公司逐個給客戶打電話通知參加拍賣會的具體要求。
5月16日下午拍賣會如期舉行,現場來的客戶有100多人、每人都帶來幾件藏品,幻想著能夠拍賣個好價錢發家致富。公司雇的“托兒”及禮儀人員也有50多人,熙熙攘攘,盛況非常。
爲了不留下把柄,劉華和劉志規定,已經在公司簽訂收藏品拍賣合同交過服務費的顧客,進入拍賣會時必須將合同、收據交給組委會,沒簽合同的新客戶須交拍賣會服務費方能進場,拍賣會服務費根據劉志現場肉眼評估的藏品價值按比例來交現金。
通過這種方式,他倆一舉兩得,進場服務費收入不菲。
拍賣會上,模特、職業拍賣人、顧客,人山人海,以老年人爲多,通過抽獎送雞蛋等小禮品調動氣氛,一切都顯得很真實。
現場熱鬧了一下午,其實公司向顧客承諾的中外人士同堂高價競拍收藏品都是騙人的,現場除了“托兒”就是被害人,沒有一個人的收藏品拍賣出去。一些不耐煩的顧客當時就向劉志索討服務費,因害怕被衆人拆穿,拍賣會匆匆結束。
爲了脫身,劉志向被害人承諾第二天到邦瀚斯公司退還服務費。臨走,劉志看上顧客郭某拿的一幅盧禹舜畫的扇面,還將其要走騙說有買家高價購買。在檢察院,郭某哭訴道:“這個扇面是我花29.8萬元從天津一家藝術品公司購買的,劉志看到後愛不釋手,說有買家願意出100萬元購買,他見我猶豫不決,就給我寫了收條,並找了一個證人,我才把畫給他了,沒想到有去無回。本來這扇面買的時候我兒子就說不值,我才著急出手,這下血本無歸。”
其實,這場拍賣會只不過是劉志劉華“最後的狂歡”,邦瀚斯公司成立短短四個月,已先後有近60人被騙……
拍賣局中局
劉志和劉華都是1992年生人,是河北昌黎縣同一個村的近鄰。他倆初中沒畢業就走南闖北打工謀生,曾在北京多家藝術收藏品公司工作過幾年,熟悉收藏品買賣謀利的套路。二人平時花錢大手大腳,嫌棄給人打工收入低,一直想幹點來錢快的營生,經多次商量後決定铤而走險,選擇一座陌生的城市掙筆收藏品拍賣的“快錢”。
2018年2月,劉志讓劉華到唐山看看收藏品市場怎麽樣,人多不多。劉志來唐山後通過58同城應聘到一家拍賣公司上班,實地了解到唐山古玩市場生意興隆後,告訴劉志也從北京辭職來唐山,二人合謀成立公司快進快出大賺一筆就跑路。
劉志他倆在市中心區繁華地段的一棟商業大廈租賃了一個樓層作爲辦公室,花2萬元借用村裏一個智力障礙者劉陽的身份證,接劉陽來唐山配合,以他的名義找了一家代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的公司注冊成立邦瀚斯公司,登記經營範圍爲工藝品展覽,並用之前撿到的李某的身份證作爲公司監事。
劉志從老家招聘6名員工,對其進行“營銷”培訓。經過一個月的裝修包裝,公司開業納客,對外宣稱是幫助客戶出售藝術收藏品。
劉志怕東西將來賣不出去顧客找到家去,要求公司員工隱匿個人信息,入職後起個“假名”稱呼,對外職務都是客戶經理。
公司安裝8台座機,劉志每天發給每名員工幾百個電話號碼,讓他們以隨機撥打電話的方式,問顧客有沒有收藏品賣,公司可以通過拍賣會等形式高價轉賣,發現意向客戶後反複回訪說服其到公司進一步了解情況。
有的員工也會在公交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地區發小廣告,以免費贈送洗臉盆、香皂、紙巾等方式騙愛貪小便宜的群衆去公司。
第一次到公司的顧客先參觀公司琳琅滿目拍賣出去的展品照片、顧客拍賣成功後送的錦旗文化牆及客戶委托代售收藏品的網頁、微信截圖,接待經理會窮盡各種方法進行忽悠,一步步使顧客放松戒備;之後劉華先作爲公司經理進一步勸說,劉志再作爲公司總經理出現進行輪番虛假宣傳,使顧客對公司有實力能幫他們高價拍賣手中的藏品深信不疑。
意向客戶再次來公司後,接待經理詢問客戶手裏有什麽樣的收藏品並觀看收藏品實物,套出客戶想要出售的心理價位,對收藏品進行拍照登記,告訴客戶公司每年會舉辦一次全國規模的收藏品展覽拍賣會,如果客戶同意參展就需向公司交納藏品心理價位3%至5%的參展服務費,如果藏品通過公司舉辦的展覽順利出售了,再向公司交納出售價格5%的傭金。
客戶同意後,公司拿出事先印好的合同跟客戶簽約,合同的內容主要就是服務費用如何收取,並特別規定如果通過展覽沒有售出,公司不退還展覽費,會用同等價位的藏品彌補客戶的損失。
如果客戶不清楚自己的藏品能賣多少錢,劉華和劉志就會隨便編個高價,使客戶樂意掏服務費。
一些交過服務費的老客戶來催促時,公司就謊稱已經有買家打來大部分預付款,要等尾款到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藏品,這樣做的目的是防止客戶繞開公司私下交易。多數顧客認爲這種交易方式跟房産中介類似,很難發現破綻。
開業之初人們不信邦瀚斯公司運作模式,顧客來看的多交錢的人寥寥。
一天,退休老幹部閻某去公司,稱想賣一塊花3000元錢從北京潘家園古玩城淘來的民國名人胡適戴過的手表,三天後劉志就通知閻某拍賣出去了,並真的給了他3萬元現金,事後核實這塊手表不過是一塊價值百元的普通表。
這是劉志設計好的“宣傳費”,這樣口口相傳,上門咨詢的人越來越多。爲了擴大影響,劉志還多給閻某3000元,閻某樂壞了,給公司送了一面錦旗,主動爲公司站台宣傳。
其實,客戶拿來的藏品公司根本不具有辨別真僞的能力,真假對于劉志他倆來說無關緊要。你有收藏品,我就能賣高價!接待人員隔三岔五回訪意向客戶,稱已經有買家願意高價認購,如果晚了就沒人要了,給客戶造成心理緊張,以此催騙服務費。
公司爲激勵員工拉人頭,規定員工在工資和全勤獎之外,按照收取服務費5萬以下2%的標准提成,5萬以上提成5%。公司招聘的員工流動性大,經常換新人,他們並不知道內情。
客戶經理馮某爲了多賺提成錢,在對一位孤寡老人李奶奶家訪時得知她沒錢治病,想把老伴留給她的一幅名人字畫和一套景泰藍瓷瓶賣掉,但沒錢交服務費。馮某請示劉志,劉志連看都沒看就說有一位新加坡華僑願意花一百來萬元購買,但得提前交納服務費26萬元給公司,沒錢可以用房子抵押。就這樣,馮某帶著李奶奶以抵押房子的方式從投資公司貸出款,將26萬元轉手交給了劉志。
就在李奶奶盼著公司來家中取藏品送巨款時,等來的卻是催債公司討要高額的本息,她難以接受被騙的事實,一病不起。李奶奶告訴辦案檢察官說:“希望你們幫我追回救命錢,之前我買收藏品就被騙了,沒想到賣收藏品還被騙,教訓啊……”
涉案公司從成立到人去樓空,4個月內先後詐騙57名被害人合計152萬余元,贓款除少量用于日常辦公、員工工資等支出外,絕大部分被劉志、劉華平分。被害人都是老年人,最大的82歲,每人被騙3000元至29萬元不等,這些人多數是二次或多次受騙,買的所謂稀世“寶貝”也是假貨,赝品居多,或是根本不具有收藏價值的日用品。
夢碎拍賣牽警情
2018年5月17日開始,唐山警方連續接到57名老年人報案,稱被一家收藏品拍賣公司騙財。
“警官,我報案!我去邦瀚斯公司寄賣字畫,劉志經理給我的一幅張祁晟的六駿圖和張繼山的蘭亭序估價36.8萬元,說能幫我高價聯系到買家,並讓我按照字畫價值的5%支付服務費1.84萬元。過了一個月我去找他們,劉經理讓我別急,說買家已經交了30%的定金,等全款打過來就給我,後來我再去發現公司關門找不到人了。”一名72歲的馮大爺邊說邊抹眼淚。
警方立案偵查後,隨著公司員工的陸續到案及被害人的指認,嫌疑指向邦瀚斯公司實際經營人劉華和劉志,但在抓捕過程中沒有找到躲起來的他倆,遂網上通緝。11月,罪犯劉志在北京王府井步行街被警方抓獲;12月,劉華在秦皇島市昌黎縣城落網。
原來,拍賣會一結束,劉志就奔向銀行,將在唐山辦理的銀行卡內余額7萬多元全部取走並銷戶。當晚劉華和劉志一起搬家,將公司內的辦公用品轉賣他人,並通知員工放假,連夜關門逃回秦皇島。等5月17日一早,顧客到公司時才發現人去樓空,報警後已找不到人。
劉志回到老家用贓款購買了一輛寶馬轎車,給親友裝修房子。劉華躲到外地,花錢如流水,很快就揮霍掉贓款。
二人落網後開始還心存僥幸,還向辦案檢察官謊稱是看到58同城社會招聘廣告,應聘到邦瀚斯公司的員工,工作內容就是給客戶隨機打電話,問對方有沒有收藏品要出手,如果對方有的話可以拿著東西來公司幫他拍賣,對方如果有興趣的話就給對方發個短信,或是加個微信告訴對方公司的地址,然後就繼續給下一個客戶打電話。他們把自己包裝成合法上班族,拒不承認犯罪。
後經辦案檢察官多次對劉志二人進行法律教育,在鐵的證據面前,他們才自願認罪,並讓家人退回贓款21.72萬元。但因他們家庭條件困難,許多被害人望眼欲穿的損失款並未完全得到彌補。
庭審中,檢察機關當庭出示了查扣的一個棕色筆記本,上面是劉志記錄與劉華分贓及日收入的每筆流水賬。
公訴人指出,被告人劉志和劉華本身無固定經濟來源,且沒有鑒定收藏品價值的條件和能力,所成立的空殼公司無法開展收藏品拍賣業務,被告人隱瞞了個人及公司的實際狀況,以電話營銷等方式吸引被害人來公司,謊稱能夠高價拍賣藏品。在租房到期前一天,開完拍賣會後,就將公司辦公用品騰空轉賣,之後將銀行卡內錢全部取走注銷卡,次日逃離唐山。從一系列行爲看二人是精心設局,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人詐騙老年人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期在十年以上,依法從重處罰。
最終,法院認定檢方指控二被告人犯詐騙罪罪名成立,判處被告人劉志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五萬元;判處被告人劉華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萬元。聽到判決後,二人追悔莫及,表示認罪,未上訴。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