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商業是一種以社區居民爲服務對象
以便民、利民
滿足和促進居民綜合消費爲目標的屬地型商業
它是城市商業空間的一個重要層次
基本功能是滿足社區居民的
購物需求、服務需求、 休閑娛樂需求
20世紀50年代,社區商業首先在美國興起,之後在其他西方國家逐步大規模發展起來。60年代,英國、 日本、法國等西方國家也由于居民的郊區化而出現社區商業。到70年代,新加坡的社區商業也開始大規模發展。
雖然“鄰裏中心”社區商業模式這一概念早已在美國提出,但並沒有很有效地發揮出它的作用。後來,新加坡則采用了“鄰裏中心”社區商業模式且有效地結合了他們的國情,建造出富有新加坡特色的社區商業模式。
新加坡“鄰裏中心”的由來
新加坡“鄰裏中心(Neighborhood Center)”的概念來源于新加坡政府在1965推行並長期實施的組屋計劃。經過近40多年的發展和探索,它已成爲新加坡城市名片的成功寫照。
新加坡“鄰裏中心”主要分布于政府組屋區內,爲當地居民提供生活配套服務,其主要功能爲完善的商業、服務、娛樂等生活配套,其實質是購物中心。
同時,新加坡“鄰裏中心”是新加坡政府根據新加坡社會文化情況進行長遠考慮而構思和制定的精神內核:國家至上,社會爲先;家庭爲根,社會爲本;關懷扶持,同舟共濟;求同存異,協商共識;種族和諧,宗教寬容。
基于這種既充滿東方哲學與智慧又與西方人文精神相融合的規劃指導思想,使得“鄰裏中心”體現鮮明的地域和民族特色。
新加坡“鄰裏中心”的特征
鄰裏中心以居住人群爲中心,全部設施滿足人們在家附近尋求生活、文化交流的需要,構成了一套巨大的家庭住宅延伸體系:菜場、超市是廚房的延伸;浴室、洗衣房是衛生間的延伸;影院、茶座、歌舞廳是客廳的延伸;圖書館、閱覽室是書房的延伸。人們在鄰裏中心進行這些活動較之在家裏更增添了社區文化的氛圍。
鄰裏中心把既有商業和服務設施集于其中,既縮短了這些設施與社區居民的距離,又滿足了人們多樣化的需求;既便民、利民,又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城市環境質量。
鄰裏中心的服務對象以本區居民日常活動爲主,有別于中心商務對外交流爲主的城市功能,但兩者又互爲交叉,共同構成城市人民活動中心的完整系統。
鄰裏中心是政府調控下的商業行爲,在政府的支持下,鄰裏中心爲社區居民提供教育、文化體育、生活福利等服務,這種不斷完善的商業組合,取得了相當可觀的經濟效益,還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
新加坡的社區商業配置12個基本行業和業態業種:菜場、銀行、郵政、衛生所、洗衣房、理發店、快餐店、超市、新華書店、修理鋪、公共廁所和社區活動中心。推薦13個行業和業態業種:服裝店、鞋店、禮品店、鮮花店、攝影店、音像制品店等。
新加坡的“鄰裏中心”社區商業,它主要考慮的是爲居民服務、爲生活服務。它的業態組合的特征有三大塊:餐飲(以家庭餐飲爲主)、購物(包括超市購物)、娛樂。
新加坡“鄰裏中心”模式
對中國社區商業發展的借鑒意義
加強政府規劃的立法高度
國外社區商業的開發
都是在政府的統一規劃下進行的
發展社區商業建設,應將商圈規劃納入城市總體建設工作規劃中。政府規劃部門應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委托專業策劃公司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充分了解社區商業服務資源的情況,以制定科學合理的規劃方案。特別是根據居民消費需求變化,以及社區網點數量作出總體規劃。
增加公益設施投入
社區商業要充分體現以人爲本的原則
以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提高生活品質爲中心
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鼓勵開發商在提高傳統服務業水平的基礎上,積極投資經營符合社區特點的公益性服務設施,不斷提高生活服務水平、形成規範化、標准化、個性化的社區服務體系來滿足該社區居民的需求。
政府采取政策傾斜
在我國
社區商業尚處于起步階段
爲了營造一個良好的社區商業經營環境,形成良性運行機制,政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稅收減免、資金信貸等方面制定鼓勵扶持政策。由于社區商業便民利民回報較低的特點,開發商應在租金、稅收等方面盡量予以優惠政策,鼓勵投資者介入。對有實力的大型商業零售企業集團和連鎖企業,制定優惠政策引導其進入社區,發揮其品牌及管理優勢,政府主管部門應予以政策支持和資金獎勵。
(來源:新型城鎮化研究中心;部分圖片來源于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