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能夠在多方面享受稅務優惠政策,如何申請獲得對應的優惠政策?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和印花稅
● 新加坡以屬地原則進行征稅,即公司和個人在新加坡發生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收到或視爲在新加坡收到的收入,都屬于新加坡的應稅收入,需要在新加坡納稅。
● 相應地,如果收入來源于新加坡境外,並且不是在新加坡收到或視爲收到,則不需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現行主要稅種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不動産稅、印花稅等。
而不在新加坡本地經營的公司,一般只會涉及到企業所得稅和股份轉讓的印花稅。
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對內外資企業實行統一的企業所得稅政策。所有在新加坡投資的支出或利潤都要繳納所得稅,除非是在所得稅法案中特別規定減免的。
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全球最低的發達國家之一,只有17%。本地企業和外國企業在新加坡境內取得的收入都需要繳稅。
預估企業所得稅呈報日期:
在財政年度截至日期的三個月之內呈報(假如財政年度截至2021年12月31號,預估企業稅應該在2022年3月31號前呈報)
最終所得稅呈報日期:
在每一個稅年的12月15號之前完成電子呈報(假設財政年度截至2020年12月31號,那本財政年度屬于2021稅務年度,最終稅需要在2021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電子呈報)
企業所得稅豁免計劃
– 新公司稅務豁免計劃
新成立的新加坡居民公司可享受最長三年的稅收減免,應稅收入豁免金額最高可達125,000新幣。
從2020稅務年度起,新成立的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首三年的應稅收入中,首100,000新幣的部分可獲得75%免稅,100,001~200,000 新幣的部分可獲得50%的稅收減免。
– 已運營企業部分稅務豁免計劃
從2020納稅年開始,對于已經運營超過三年的企業,應稅收入中首 10,000新幣可享受75%的所得稅減免,之後的應稅收入的190,000 新幣可享受50%的所得稅減免。
– 虧損抵前稅務補貼計劃
爲協助企業應對經濟下滑所帶來的現金流問題,政府在2020年財政預算案中推出了加強版的虧損抵前計劃,該計劃允許企業將2020納稅年度符合扣除資格的稅務虧損轉移可追溯到前三個納稅年度,從而得到稅務補貼。
這項減免計劃的最高限額爲100,000新幣。在2021財政預算案中,政府將此計劃繼續延續一年,2021納稅年度依然享有此抵扣計劃。
印花稅
在新加坡,一般涉及到房産交易或股票、股份交易和轉讓時,雙方簽署文件時就需要繳納印花稅。印花稅指的是對新加坡不動産、股票和股份的應課稅文件的征稅。
有關股份轉讓應課稅文件包括:
1、股份買賣協議或股份轉讓文件:印花稅按照股份的實際價格或淨資産值支付,以較高者爲准。沒有文件支持的無紙股份scripless shares轉讓,印花稅不予支付。
2、股份抵押:當您用股份抵押從銀行或金融機構獲得貸款而簽署的文件。貸款款項應支付印花稅。
如何界定公司的稅務身份?
新加坡根據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是否在新加坡,對納稅人分爲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兩類。
1、居民公司: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都在新加坡,無論是否按照新加坡的法律在新加坡注冊,其即爲新加坡居民公司。
2、非居民公司:若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職能都不在新加坡,即使在新加坡注冊的公司,稅務上也爲非居民公司。
一般而言,居民公司與非居民公司的計稅基礎基本相似。不過,居民公司可以享受下列稅收優惠政策,非居民公司無權享受:
1、居民公司有權享受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TA)中規定的優惠待遇。
2、對居民公司從境外取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機構的利潤以及來自境外的服務收入實行稅收減免。
3、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享受最長三年的稅收減免。(上文企業所得稅豁免計劃中提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