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出品方/作者:光大證券,孫偉風,馮孟乾,陳奇凡,高鑫)
1、政策推動,海上光伏迎高光時刻
1.1、“雙碳”背景下,沿海地區加大開發海上新能源
在國家政策的驅動下,我國各沿海省份積極響應黨中央實現“雙碳”的目標, 陸續著手重點發展海洋光伏産業,主要由于:1)沿海地區電力消耗較大,新能 源發展受限于土地資源約束(集中式電站涉及土地征用,分布式光伏貢獻不 足);2)沿海省市海洋資源豐富,海洋光伏和海洋風電協同發展能夠有效優化 投資成本(海纜、變電設施等);3)海洋光伏還可以與水産養殖結合,可提高 整體投資收益;4)海洋光伏的發電效率在相同光照條件下,較地面光伏有一定 增益。
1.2、山東省海上光伏開發走在前沿
近兩年,山東省在海上光伏開發和建設方向走在全國前列。2021 年 12 月,山 東省海洋局發布了《關于推進光伏發電海域立體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征求意 見稿)》,針對漁光互補用海規劃和項目選址、用海審批、用海確權、有償使用 和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定;2022 年 4 月,山東省政府公布了《山東省 2022 年 “穩中求進”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二批)》,實施積極推動海上光伏試點 示範的政策;2022 年 3 月和 7 月,山東省能源局分別發布了《2022 年全省能 源工作指導意見》和《山東省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方案》,後者指出:
1)打造技術先進、生態友好、智慧融合的“環渤海、沿黃海”雙千萬千瓦級海 上光伏基地。“環渤海”千萬千瓦級海上光伏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 31 個, 總裝機規模 1930 萬千瓦。其中,光伏場址 20 個,裝機規模 1410 萬千瓦; “風光同場”場址 11 個,裝機規模 520 萬千瓦。“沿黃海”千萬千瓦級海上 光伏基地,布局海上光伏場址 26 個,總裝機規模 2270 萬千瓦。其中,光伏場 址 9 個,裝機規模 950 萬千瓦;“風光同場”場址 17 個,裝機規模 1320 萬千 瓦。 2)要加快推動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開發建設,到 2025 年,累計開工建設 1300 萬千瓦左右,建成並網 1100 萬千瓦左右。 3)積極穩妥推動漂浮式海上光伏發展,到 2025 年,力爭開工建設 200 萬千 瓦,建成並網 100 萬千瓦。
2、海上光伏:漂浮式電站的主戰場
2.1、水面光伏電站分爲樁基固定式和漂浮式兩大類
光伏是指將太陽能直接轉換成電能的一種新型發電技術。通常大型陸上光伏項 目需要占用較多的土地面積和土地資源,而海上光伏發電是一種新的能源利用 方式和資源開發模式,是將“光伏發電站”從陸地搬到了海上,在海洋上利用 光伏技術建立起發電站,具有發電量高、土地占用少、易與其它産業相結合等 特點。海洋光伏相較陸上光伏,具有天然的環境優勢:水面開闊沒有遮擋物, 日照較長且利用充分(水面反射光),可顯著提升發電量。 水面光伏電站分樁基固定式和漂浮式兩大類,兩者各有其適用場景。一般情況 下,若水深小于 5m 則采用打樁架高式安裝,水深 5m 以上可以采用漂浮式安裝。
(一)樁基固定式(架高式)海洋光伏電站
樁基固定式水面光伏電站,也稱架高式水面光伏電站,常適用于水位較淺、無 場地沉陷等地質災害、水位變化較小的水面場地,如水産養殖池、鹽場排淡池等。架高式水面光伏電站的光伏支架基礎一般采用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通 常建設在水深小于 5m 的水域。其基礎形式采用 PHC 管樁加熱鍍鋅鋼支架的組 合,樁頂高度高于水位 0.4m 以上;爲方便船只通行,光伏組件下端離最高水 位 1m 以上,組件采用最佳傾角安裝。 此類電站多采用“漁光互補”的建設模式,即利用水産養殖集中地區的池塘海 洋資源,開發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采用海洋發電、水下養殖的模式,實現多産 業的互補發展。
(二)漂浮式水面光伏電站
漂浮式光伏電站是指借助浮體材料與錨固系統使光伏組件、逆變器等發電設備 漂浮在海洋上進行發電,適用于水深大于 5m、受台風影響不大的水域,主要 分爲浮管式和浮箱式兩大類。 其中,浮管式包括 HDPE 浮管+支架、薄壁鋼管+管內填充物+外防腐塗料+外防 腐橡膠+支架、不鏽鋼+管內填充物+支架等形式;浮箱式包括 HDPE 標准浮 箱、HDPE 浮箱+支架、不鏽鋼浮箱+支架、高強複合混凝土浮箱+支架等形式。
1)浮管式漂浮水面光伏電站
“浮管+支架”漂浮式水面光伏電站是采用浮管材料與金屬支架構成的水面漂浮 系統。浮體采用高密度聚乙烯管或具有外防腐塗料的薄壁鍍鋅鋼管連接成排,利用水的浮力支撐上部光伏系統的荷載,前後排光伏支架通過連接杆件形成一 個整體,最終與錨固系統進行固定。該類型適用于水深較深且水位比較穩定的 水域,水位變化較大時,需要考慮陣列定泊及電纜敷設的冗余量。
2)浮箱式漂浮水面光伏電站
“浮箱+支架”漂浮式水面光伏電站是采用純浮箱或浮箱材料與金屬支架構成的 海洋漂浮系統。根據其材料及結構形式可分爲標准高密度聚乙烯浮箱形式、高 密度聚乙烯浮箱與金屬支架組合形式等。
(1)標准高密度聚乙烯浮箱形式
該類型漂浮系統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專用浮箱作爲浮體,浮箱根據組件傾角制作 成相應的角度,該支架系統僅使用少量的鋼連接片,無須設計鋼支架。該系統 的薄弱環節是連接耳環,需要經過詳細的內力計算和力學試驗,若不滿足受力 要求,需要進行局部節點加強。組件支撐系統與浮體系統是同一系統,受海洋 波動影響較大,故高密度聚乙烯材料需要采取增強耐久性的措施。
(2)高密度聚乙烯浮箱與金屬支架組合形式
該類型漂浮系統采用高密度聚乙烯浮箱作爲浮體,上部架設金屬支架,支架上 部固定光伏組件;因標准高密度聚乙烯浮箱形式存在連接耳環受力較小的薄弱 環節,從而衍生出該種漂浮形式。該類型中浮箱僅承受浮力和上部支架系統的 壓力,風荷載、水流力與波浪力産生的較大水平力由承載能力較強的金屬支架 承擔,能夠發揮各構件的優勢,是海洋漂浮光伏電站應用較廣的一種漂浮系 統。同樣,該系統使用的高密度聚乙烯浮箱也需采取增強其耐久性的措施,保 證其能夠滿足光伏電站設計使用年限的要求。
(3)其它材料浮箱與金屬支架組合形式
該類型漂浮系統采用不鏽鋼或高強複合混凝土等制作的浮箱作爲浮體,上部架 設金屬支架,支架上部固定光伏組件。由于樁基固定式海洋光伏電站是將發電設備固定在近海或灘塗區域,主要適用 水深較淺的海域,在邁向較深海域時會面臨技術以及經濟性上的較大壓力;而 漂浮式海洋光伏電站能夠較好地克服上述問題,相應的適用範圍更廣,或將成 爲未來海洋光伏電站的主流形式。
2.2、海洋光伏與海洋風電將相輔相成
海上光伏與海上風電並非競爭關系。參考內陸地區風光電場的經驗,海洋光伏 可圍繞風電塔筒布局,並與海洋風電共用海底電纜、彙流箱、變壓器、升壓站 及儲能相關設施,能夠有效降低海洋新能源項目的投資成本及維護成本,從而 帶來投資回報率的提升。 海上漂浮式光伏系統與地面光伏電站的最大區別在于,前者以浮 體、系泊和錨固部件替代了地面光伏電站的地樁和支架;除了對組件部分指標 要求更高之外,其他部分設計與陸上集中電站無異。
2.3、海上漂浮式光伏電站以浮體、系泊和錨固等部件替代了地面光伏電站的地樁和支架
漂浮式海洋光伏電站系統主要有四大系統構成,分別爲漂浮系統、錨固系統、 敷設系統、接地系統等。其中,漂浮系統包括光伏陣列漂浮系統和電氣設備漂 浮系統兩部分,它們的設計需經過比選,選擇能夠滿足 25 年使用壽命的漂浮 系統;錨固系統包括配重錨固系統、專用錨具錨固系統和樁錨固系統三部分; 敷設系統包括交、直流電纜敷設和集電線路敷設兩部分;接地系統包括光伏陣 列接地系統和電氣設備接地系統兩部分。
(一)漂浮系統
漂浮材料主要爲光伏發電設備提供浮力支撐,爲施工和運維工作提供作業面, 其質量對漂浮系統的使用壽命至關重要。漂浮系統通常情況下要滿足使用壽命 達到 25 年的要求,在經年累月經受海風海浪沖擊及海洋微生物等侵蝕的情況 下,要達到正常的使用壽命,將對漂浮材料的質量提出較高的要求。 在之前的探索階段,業界曾分別使用過竹子、混凝土、不鏽鋼、玻璃鋼、鋁鎂 合金以及高密度聚乙烯(HDPE)等作爲浮體材料,但效果參差不齊;經過幾 年發展,目前行業主流工藝采用改性高密度聚乙烯(改性 HDPE)作爲浮體材 料。
普通高密度聚乙烯在紫外線、高能輻射的作用下,會在空氣中發生降解,導致 變色、表面龜裂直至脆化、失去強度而喪失使用價值,因此難以滿足海洋環境 正常使用 25 年的壽命要求;同時其在實際生産過程中(如吹塑、注塑過 程),易産生型坯鲨魚現象或熔體破裂等問題。 爲使普通高密度聚乙烯滿足漂浮式海洋光伏電站的使用要求,需要對其進行耐 候、增韌改性,確保在 25 年壽命周期內,材料的基本性能如拉伸強度、拉伸 延伸率以及沖擊強度維持率大于 70%。
(二)錨固系統
錨固系統能夠使光伏浮體陣列固定在特定範圍,避免被海風或洋流沖散,是漂 浮系統、敷設系統、接地系統能否可靠工作的關鍵點。錨固系統包括配重錨固 系統、專用錨具錨固系統和樁錨固系統三部分,也是“水面漂浮電站”設計的 難點。 在光伏陣列組裝完成後,將其拖移至合適位置,進行初步的定位,待調整完好 後再與錨固系統連接。光伏陣列在風荷載、水流、波浪等的作用下,産生較大 的水平力,配重錨固、專用錨具錨固提供的錨固力較小,需要設置的錨固點數 量較多。采用樁錨固的方式可以提供更強的錨固力,減少錨固數量,沉陷區也 能夠采用錨固樁的方式,但是有防水層的水域不能采用。
(三)敷設系統
不同類型的敷設系統有不同的施工側重點。敷設是指線管或線纜由一處至另一 處之間的安裝方式,可分爲交、直流電纜敷設和集電線路敷設。其中交、直流 電纜敷設在漂浮系統上能方便施工和檢修,光伏陣列區的直流、交流電纜宜通 過浮箱固定,設置橋架的方式。若采用集電線路敷設則應該設置相應的適應水 位變化的措施,高壓交流線纜敷設優先采用浮體上敷設方式,其次選用水下敷 設方式,設計時應確保後期維護的便利性。線纜設計時應根據水位的變化充分 考慮線纜長度的余量,此外還應根據水域的自然環境來確定電纜護套的材料。
(四)接地系統
接地系統是對埋在地下的多個金屬接地極和導體連接組成的網狀結構的接地體 的總稱,分爲光伏陣列接地系統和電氣設備接地系統,總接地網的接地電阻值 不可大于 4 歐米伽。水面漂浮電站接地非常重要,要根據不同的水面情況和組 件選型等因素綜合確定,其接地引下線應設置適應水位變化的措施及預留冗 余,選取合理的接地裝置。
2.4、境外海上漂浮光伏電站已有商用案例
爲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2021 年新加坡政府公布了 2030 年新加坡綠色 發展藍圖,旨在推進新加坡可持續發展,提升可再生能源發電占比。作爲一個 資源稀缺的國家,新加坡政府將目光瞄准了海上,在柔佛海峽部署了 5MW 的 海上漂浮電站。 柔佛海峽 5MW 海上漂浮電站項目已于 2021 年上半年建成竣工,目前運行良 好。其是全球規模最大的海上漂浮式光伏系統之一,設有超過 3 萬個浮動模 塊,用來支撐 1 萬 3 千多個太陽能板和 40 個逆變器。該系統預計每年可生産 約 602 萬千瓦時的電力,約等于 1250 個四房式組屋一年的用電量,且能減少 4258 噸碳排放。此外,該系統采用了穩健的恒張力系泊系統,能夠承受變化的天氣條件,保持平台所有運行設備的穩定。
3、海上漂浮光伏電站的降本曲線分析
3.1、海上漂浮光伏電站或複制內陸漂浮電站降本經驗
目前海上光伏電站的設計壽命爲 25 年甚至更久,浮體系統作爲其重要的支撐 平台,是整個電站能否正常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不同類型電站漂浮系統的 優缺點和造價不同(以下均爲 2017 年論文《水面光伏電站設計要點分析》 (商長征)中內陸漂浮式電站數據,據 2022 年 7 月 25 日行業調研反饋,隨著 光伏發電效率的提升以及漂浮式解決方案的成熟,當前內陸漂浮式電站相關成 本較 2017 年已有較爲明顯的降低): 1)浮管式漂浮光伏系統以“浮管+支架”爲材料制作浮體,具有耐久性強、傾 角最佳等優點,總造價約爲 1.50 元/W,但是也具有連接點多導致施工困難的 缺點。
2)標准浮箱式漂浮光伏系統采用“浮箱”制作浮體,由于僅以浮箱爲材料,因 此具有輕量,連接節點少、施工期較短、適應水面波動等優點,但是最大的缺 點是造價高,總造價爲 1.70 元/W 左右,且浮箱連接耳環是系統的薄弱環節。
3)HDPE 浮箱+支架式漂浮光伏系統采用 HDPE 浮箱和支架制作浮體,與標准 浮箱式漂浮光伏系統不同的是,HDPE 浮箱+支架式漂浮光伏系統以支架代替部 分 HDPE 浮箱,減少了浮箱用量,浮箱僅作爲浮體承受浮力,較大的水平力由 金屬支架承擔,受力更合理,因此造價更低,總造價約爲 1.60 元/W,也正是 由于使用了支架制作從而導致連接節點多,施工較困難,同時設計過程中需考 慮波浪對漂浮系統的影響。
4)高性能鋼筋混凝土浮箱+支架式漂浮光伏系統使用新型的高性能鋼筋混凝土 浮箱代替 HDPE 浮箱,具有壽命長、檢修方便等優點,總造價約爲 1.35 元 /W,但設計過程中需考慮波浪對漂浮系統的影響,且最低枯水位時,光伏陣列 下水深不得小于 0.5m。
行業調研反饋,隨著光伏發電效率的提升以及漂浮式解決方案的成熟,當前內 陸漂浮式電站相關成本較 2017 年已有較爲明顯的降低;不過,由于海洋的作 業環境較內陸水域更爲惡劣,對漂浮系統、錨固系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判斷 海洋漂浮式光伏的造價成本與內陸漂浮式光伏早期(2017 年)的成本大體一 致。參照內陸水面漂浮式光伏電站浮體及錨固系統的降本曲線,未來海上漂浮 式浮體及錨固系統有較大降本空間。 預計海上漂浮式光伏電站單瓦造價成本將隨著裝機量增加而下降 據《海上漂浮式光伏系統兆瓦級海試方陣總體設計方案技術規格說明書》(一 道新能,2022 年)分析,隨著海上漂浮式光伏技術的不斷進步以及裝機量增加 帶來的規模效應,相應電站的單瓦造價將會逐漸下降,預計可由 10 元/瓦(對 應 1MW 裝機量)降至 4.25 元/瓦(對應 500MW 裝機量)。
3.2、業內測算:某海上漂浮式光伏電站的IRR或可達7%,未來可與風電、牧場結合
以舟山群島附近海上漂浮式光伏系統爲例進行度電成本分析。假設:1)項目 地光伏最佳傾角 20°條件下年等效發電小時數爲 1084h;2)按組件平鋪設計, 年等效發電小時數按最佳傾角的 95%計算,即 1029.8h;3)EPC 造價包含光 伏組件、浮體、箱變輸入端的電纜等物料以及施工費,不含箱變及以後的物料 及施工費(與風電共用);4)融資方式爲:資本金 30%,貸款 70%(年化利 率 5%,貸款期限 15 年);5)固定資産折舊方式爲年限平均法,按 15 年折 舊,殘值 10%;6)按浙江省脫硫燃煤標杆電價結算:0.4153 元/千瓦時,碳交 易收入爲 0.045 元/千瓦時,綜合電價按 0.4603 元/千瓦時;7)單瓦成本分別 按:裝機規模 100MWp 造價 5 元/瓦、裝機規模 200MWp 造價 4.86 元/瓦、裝 機規模 500MWp 按 4.25 元/瓦計算。
4、投資分析:關注漂浮及錨固環節企業
沿海地區發展海洋光伏大勢所趨,山東省走在政策前列,判斷後續其他沿海省 市或有類似政策出爐。海洋光伏可分爲樁基式與漂浮式兩類。長期視角,漂浮 式較樁基在經濟性、環保等方向均有優勢;內陸淡水場景中,漂浮式已占據主 流。海洋漂浮式光伏電站仍處于從 0 到 1 的過程;但隨著政策扶持,海洋場景 中漂浮式或占據主流地位。
4.1、樂觀假設下,僅山東省海洋光伏電站對應浮體、錨固的增量市場空間或可達272億元、19億元
前文提到,據我們 2022 年 7 月 25 日行業調研反饋,隨著光伏發電效率的提升 以及漂浮式解決方案成熟,當前內陸漂浮式電站相關成本較 2017 年已有較爲 明顯的降低;但由于海洋的作業環境較內陸水域更惡劣,對相關系統的要求更 高,故判斷海洋漂浮式光伏的造價成本與內陸漂浮式光伏早期(2017 年)的成 本大體一致。 基于表 4 中的造價數據(2017 年論文數據),四種不同類型內陸水面漂浮材料 的“浮體+支架”的造價均值爲 1.44 元/W,錨固造價均值爲 0.1 元/W。這裏我 們假設 2022 年海洋漂浮材料的造價與 2017 年內陸漂浮材料的造價相同,即 2022 年海洋漂浮材料中,“浮體+支架”的造價爲 1.44 元/W,錨固造價爲 0.1 元/W。
山東省能源局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公布的《山東省海上光伏建設工程行動方 案》,提出“環渤海海上光伏裝機規模 1410 萬千瓦”、“沿黃海海上光伏裝 機規模 950 萬千瓦”,總計裝機量達到 2360 萬千瓦(23.6GW);由于漂浮式 海洋光伏電站的適用範圍更廣,假設其中 80%采用漂浮式電站的方式,則對應 的浮體材料及錨固的總市場空間分別爲 272 億元和 19 億元;若後續其他沿海 省市跟進海上光伏電站建設,則相應的市場空間將比我們當前測算的更大。
4.2、漂浮系統重點企業分析
納川股份:簽訂海上漂浮系統戰略合作協議助力公司業務拓展
與中集來福士簽訂《海上浮式光伏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有望助力公司業務拓 展。公司于 2022 年 6 月與煙台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簽署了《海上浮 式光伏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後者在未來項目中將優先考慮公司的新材料,公 司則負責提供海上光伏浮體新材料的配套,協助對方進行海上光伏項目的設 計、驗證、建造、安裝及後續工作。
專業 HDPE 材質産品制造商,研發儲備豐富。公司長期專注于研發、生産和銷 售高密度聚乙烯(HDPE)纏繞增強管及配套管件,主要産品爲 HDPE 纏繞結 構壁 B 型管,在 HDPE 材質的管道材料方面有豐富的研發和生産經驗。目前進 行的兩個項目對于海洋光伏産業具有重要戰略意義:1)漂浮式海上風電高密度 聚乙烯浮體基礎平台布置及結構設計研究:可實現輕量化、低成本、高效率建 設漂浮式海上電站。2)長距離水上拖拉用 HDPE 纏繞結構壁管開發與應用: 開發的長距離水上拖拉用 HDPE 纏繞結構壁管適用于海洋工程中的彎曲沉管作 業及海上長管線拖管運輸。公司長期專注于 HDPE 技術更新和産品研發,具備 制造先進水上浮體材料的能力。
三峽集團成爲最大股東,公司轉變爲國資企業。2021 年 4 月,公司原股東陳志 江先生與長江生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完成過戶登記手續。這次股份轉讓意味著 三峽集團成爲公司最大股東,股權穿透後三峽集團合計持有公司 19.08%的股 份。三峽集團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控股,故公司實際上已 變更爲國資控股企業。主要股東的轉變有利于公司創造更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 效益,給市場注入更強信心。
陽光電源:內陸水面光伏産品優勢顯著
國內龍頭光伏設備制造商,內陸水面光伏産品優勢顯著。公司成立于 1997 年,從事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電源設備的研發、生産、銷售和服務,主要産品有光伏逆變器、水面光伏系統、風電變流器等。公司生産的水面光伏系統主 要包括浮體産品和浮台産品,均爲 HDPE 材質制造。其中浮體産品包括主浮 體、連接浮體、走道浮體、彙流箱浮體四部分,具有超長耐候、集中承載力 強、抗光氧抗濕熱老化等優勢。浮台産品主要爲逆變升壓浮台,具有設備兼容 好、安全裕度高、降低線損、提高系統效率等優勢,同時公司可爲顧客提供定 制化的錨固系統設計,使浮台適應不同的水深場景和水位落差。
水面光伏産品研發實力雄厚,市占率高。公司依托多年的陸上光伏研發經驗, 已組建水面光伏系統研發團隊。截至 2021 年底,累計申請先進浮體、方陣錨 固、逆變升壓浮台方面的專利一百余項,牽頭和參與制定多項浮體技術相關標 准,建成多個行業第一的裏程碑示範項目。從世界範圍看,截至 2021 年 12 月 公司水面光伏系統全球累計應用超 1.7GW,市占率連續四年保持全球第一。
4.3、錨固系統重點企業分析
巨力索具:國內索具領導者,與中集來福士簽訂海上光伏協議
國內索具行業領導者,高科技索具助力海洋新能源項目。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專業從事索具研發、制造、銷售的企業,主營業務爲索具及相關産品的 研發、設計、生産和銷售,是國內索具行業領導者。作爲吊索具行業的領軍企 業,公司一直積極參與海洋項目,打造高質量海洋裝備。2022 年 6 月,公司與 煙台中集來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簽署了《海上浮式光伏戰略合作框架協 議》,公司將在未來項目中向對方提供海上光伏錨固系統配套産品。
亞星錨鏈:系泊鏈技術世界領先,有望受益于海上光伏電站建設
公司擁有世界領先的技術水平,廣受國內外客戶信賴。公司是專業生産錨鏈和 海洋系泊鏈及附件的企業,生産船用錨鏈和附件、海洋平台系泊鏈及其配套附 件等,産品廣泛應用于海洋石油平台、海上電場、海洋牧場等領域。2021 年 5 月,公司主導編制的國際標准 ISO20438《船舶與海洋技術——系泊鏈》正式出 版,這是世界上首個關于海洋系泊鏈的國際標准,標志著公司在系泊鏈制造生 産和技術研發上達到世界領先水平,生産的 R5、R6 級系泊鏈滿足國際最新標 准和規範,各項性能指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三峽引領”號的首家中標企業,光伏電站建設浪潮帶來發展機遇。2021 年 7 月,我國首台漂浮式海上風電平台“三峽引領”號成功完成系泊系統的安裝和 平台就位,亞星錨鏈是首個中標該海上漂浮風電平台項目的公司。其系泊系統 鋪設包含吸力錨安裝及系泊鏈鋪設,“三峽引領”號由 9 根錨鏈固定,錨鏈一 頭連著海底,一頭通過導鏈輪固定于浮式半潛平台上。隨著全國各沿海地區海 洋電站的規劃及支持政策的陸續出台,海洋光伏電站項目的數量大幅度上升, 對錨具産品的需求也迎來增長,將給公司增添新的發展機遇。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我們的任何投資建議。如需使用相關信息,請參閱報告原文。)
精選報告來源:【未來智庫】未來智庫 – 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