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顯示,被告幹下的一系列騙案,發生在2019年至2021年。被告謊稱是搬運公司的營銷董事,在招聘網找外籍勞工,並要求受害者先交一筆錢當作申請工作的定金,或申請S准證的費用。錢到手後,被告便改口稱工作或S准證申請不順利,然後切斷聯系,私吞早前收下的錢。
預防性監禁比一般監禁更嚴厲,旨在長期收押“死不悔改”的慣犯,刑期介于七年至20年,期間即使行爲良好也不會獲得刑期折扣。
被告騙了35人共2萬5010元,他至今也只償還了其中一人200元。(人名譯音)
爲了保護公衆,法官星期一(8月15日)認爲慣犯陳正川(66歲)應該被長期收押,因此判他10年預防性監禁。
21年來多次進出監獄,男子出獄不到三個月又再到處行騙,以招工和廉價酒店套房爲誘餌,騙走35人超過2萬5000元。
另外,被告也在電商平台Carousell和面簿以低價銷售酒店套房配套,每次顧客付款後,被告就取消預約。
被告面對35項欺騙控狀,他承認其中11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