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財經北京4月19日電(沈寅飛)萬達商管“舉報門”糾紛再起。近日,舉報人宋興龍再度表示,針對萬達商管的聲明,他已經以侵犯名譽權爲由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院已經立案,並收到了紙質立案通知書。萬達方面則表示,IPO事宜由集團證券部負責,暫不接受采訪。
此前,在今年2月份,一封羅列“三宗罪”的實名舉報信將萬達商管IPO推上風口浪尖。3月6日,根據證監會更新的IPO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萬達商管的申請狀態爲“中止審查”。隨後萬達商管發表聲明稱“IPO中止與舉報無關”。
然而,隨著舉報人的再度發難,糾紛似乎並未就此打住。
分析人士認爲,萬達商管IPO可能會因此遭受更大的影響和壓力,自身信心受挫的同時引來監管層面更謹慎而嚴肅的審查。雖然近年來萬達商管一直在“去地産化”,爲在A股上市減輕難度,但從目前A股的情況來看,即使其變更爲商業管理公司,由于萬達自身巨大的體量以及許多特殊原因,在短期內順利登陸A股可能困難較大。此外,外界也已多次傳出萬達集團將持重資産赴港或新加坡上市的消息。
一樁持續5年的糾紛
宋興龍與萬達之間的糾紛由來已久。
2013年12月,宋興龍名下的上海奧沙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奧沙健身”),與上海松江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萬達商管”)簽訂了合同期限爲8年的商鋪租賃合同,約定承租了上海松江萬達廣場室內百貨樓6層A號商鋪。
2015年7月,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在董事會上表示,“要關掉國內一半的百貨門店”。隨後,在這一年8月,僅運營了一年多的上海松江萬達百貨就此歇業,此舉直接影響了奧沙健身正常經營,雙方由此發生糾紛,最終鬧上了仲裁庭。
2017年2月4日,北京仲裁委作出裁決,萬達百貨只是萬達廣場的承租人,與萬達投資是兩個獨立的企業法人,不是租賃當事人和萬達投資的代理人;萬達投資並未授權“萬達商管”任何權利。因此,仲裁庭支持萬達投資不應賠償因萬達百貨倒閉給奧沙健身造成經濟損失的說法。最終,仲裁庭裁決奧沙健身支付萬達投資70.32萬元的租金和房屋占用費。
宋興龍表示,他與萬達廣場接觸洽談租賃合同之時,萬達廣場一直以萬達商管的名義進行洽談協商,但收到租賃合同時蓋章主體轉卻變成萬達投資公司,萬達商管公司的人向其解釋說萬達投資與萬達商管是一家。而雙方在仲裁時,萬達投資公司以並未授權萬達商管公司與中小商戶商務洽談和簽訂合同爲由來拒絕履行責任。
如此,那麽萬達商管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麽角色?如果真如舉報人所言“簽約時是一家,履約時則撇清關系”,根據記者采訪相關律師反饋的意見,“如果上述描述屬實,合同簽約主體是萬達投資,則根據合同的相對性來說,萬達投資是不能夠以他不知情來拒絕履行該合同義務。”
按照仲裁法規定一般經濟糾紛的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度”。宋興龍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撤銷仲裁裁決申請。該院表示只對仲裁程序是否合法及萬達與仲裁員間是否有利益輸送等問題進行審核,至于仲裁本身是否合理與正確不做審核,並最終駁回了奧沙健身的請求。
除此之外,雙方矛盾焦點還在于一起所謂的“打砸搶”事件。根據舉報人的表述,2016年11月22日晚,在雙方仲裁期間,萬達集結近200人將萬達廣場百貨樓地下室多個出口關閉後,對奧沙健身進行“打砸搶”。除健身器材等被毀,另有價值不菲的珠寶不翼而飛。萬達方面則發表聲明表示,宋興龍捏造所謂“打砸搶”事件,事實是奧沙健身長期拖欠松江萬達租金而導致租賃合同解除,且拒絕騰退租賃房屋。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法院于2018年6月13日立案執行松江萬達申請執行一案,上海奧沙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義務,宋興龍被限制高消費。
真相究竟如何迄今仍不得而知,但雙方的糾紛卻一直延續至今,並且愈發激烈。
舉報導致IPO中止?
2月16日,宋興龍在微博實名舉報大連萬達商業地産不符合上市條件,再次掀起了與萬達的戰火。6000余字的舉報信直指萬達商業的三宗罪:一爲萬達商業的全資控股子公司萬達投資公司的商業模式,不僅涉嫌違法經營,且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二爲萬達商業三名高管涉嫌犯罪;三爲萬達商業未盡到如實披露義務。
然而,此時正逢萬達商管IPO的關鍵時期。2月13日,根據證監會公開披露信息,萬達商管 IPO排名到了第三位。
“我覺得這樣的公司根本不符合上市標准,所以就將舉報文章發出來了。”舉報人宋興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已經得到了證監會“已收到材料”的回複。
巧合的是,在之後證監會更新的信息中,大連萬達商業地産(現名萬達商管)的狀態變成了“中止審查”。于是,有媒體將證監會對萬達商管IPO中止審查與實名舉報挂鈎。就此,記者多方聯系萬達方面,但對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具體以官方公開信息爲准。
不過,亦有報道指出,其實早在證監會2019年2月15日發布的信息中,大連萬達商業地産就曾經處于“中止審查”狀態。截至2020年4月9日的披露,大連萬達商業地産仍處于這一狀態中。
3月12日下午,萬達商管在官方微信發布聲明稱,“上海奧沙法人代表宋興龍與上海松江萬達租賃合同糾紛敗訴後,通過網絡惡意散布所捏造事實,對萬達商管及高管進行造謠攻擊,企圖索要巨額經濟賠償,幹擾萬達商管的上市申報工作。因上述人士舉報而導致其終止IPO一事,與事實不符,系媒體誤讀。”不過,對于IPO中止的原因,萬達方面並未作解釋。
中止審查的真正障礙是什麽?
資料顯示,發行人的申請受理後至通過發審會期間,發生8種情形時將中止審查。包括發行人、或者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等情形。
根據證監會官網信息, 2018年11月1日,萬達商管的IPO審核狀態由此前持續了近三年的“已反饋”變更爲“預先披露更新”。然而,僅過30天,萬達商管的IPO審核狀態欄又重回“已反饋”的常態,而且在“是否已參加抽查抽簽或現場檢查”一欄上,萬達商管的狀態也由“是”,變成了“否”。
出現上述的變化原因是2018年12月4日,永輝超市斥資逾35億元受讓了大連一方持有的萬達商管1.5%股權。也就是擬IPO企業在未“參加抽查抽簽或現場檢查”前,出現了“尚有需要進一步披露和說明的重大問題”的情況。
對于2019年中止審查的原因,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之前可能因爲地産沒有和商管剝離”。而萬達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關于萬達商管IPO中止申請,會按照證監會要求及時信披,宋興龍的實名舉報不會對後續萬達商管IPO造成影響。
“盡管萬達方面已經澄清舉報與IPO中止審查無關,但是這個舉報無疑讓萬達商管本就步履維艱的上市之路更加坎坷,而且可能會對萬達方面繼續推動IPO造成信心上的打擊。”上述業內人士說。
“萬達商管IPO被舉報事件,勢必引起證監會等相關部門重視,並嚴格把關萬達商業IPO程序和材料,必要時候有可能會按程序讓萬達相關方面作出說明甚至直接進行調查。”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兼資本市場部主任柏平亮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止審查後的兩個方向是終結審查和恢複審查,這需要看萬達方面能否成功解除障礙。
柏平亮則認爲,企業在上市過程中遭遇舉報並不罕見,即使是受到監管審批部門的主動調查也並不必然會導致終結,萬達這一風波反而能夠促進企業更加合法合規申報。只不過相關企業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處理好這樣的輿情,更重要的是解決中止審查的真正障礙。一旦各項手續完備,則可能會按下“加速鍵”。因爲按現有規定,發行人中止審查事項消失後,發行人及中介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恢複審查申請,履行相關程序。恢複審查後,發行監管部門按照發行人申請的受理時間安排其審核順序。
兩度申請、前後八載,執著的A股IPO之路
多年來,王健林一直都想推動萬達商業A股上市。公開資料顯示,從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30日,萬達商管向萬達地産集團轉讓了25家地産類公司。目前,萬達商管已經完成了房地産業務剝離,成爲真正意義上的商業運營管理企業。
然而,萬達商管的資本市場之路可謂是一波三折。2014年7月1日,證監會網站披露了該年度首發共終止審查企業129家,其中包括萬達商業。萬達隨後聲明系因未更新申報材料而終止審核,並表示將繼續積極探索多種上市途徑。
A股上市失敗後,萬達商業轉戰香港IPO。2014年12月23日萬達商業在港股上市,然而上市首日即跌破發行價,甚至一度大跌近9%,此後股價表現一直不大理想,相比之下王健林旗下的萬達電影,發行價格21.35元/股,自2015年1月22日A股開盤後即迎來連續十多個漲停,最高漲至248.66元/股。2016年9月20日,萬達商業從港股私有化退市。分析人士認爲,巨大的估值差異,讓王健林考慮讓萬達商業回歸A股。
2015年7月,萬達商業公告稱,將向中國證監會及其他相關監管機構,申請發行最多3億股A股,預計總募集資金不超過120億元。2018年1月29日,萬達又引進騰訊控股、蘇甯、京東、融創4家戰投,合計融資340億元入股萬達商業地産。同時,萬達商業地産和上述4家戰投同樣簽訂對賭協議,承諾約定將于2023年10月底前實現上市。
萬達商管兩次申請A股IPO,前後花費近十年,王健林爲何如此執著?分析人士指出, A股商管板塊市盈率控制在23倍以下,萬達商管已公布的2019年1-9月淨利潤爲185億余元,僅以此估算,萬達商管上市後總市值或將超過4000億元,大幅超過騰訊、京東等入股時估值。
業內人士推測,一旦萬達商管A股上市,王健林不僅能順利完成業績對賭,而且多了A股這一融資平台,萬達發展將增添新助力。
而如今,萬達商管IPO之路依然頗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