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網綜合訊】涉及數萬家債權人的海航系公司破産重整案漸入尾聲,29日舉行的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投票。草案顯示,每家債權人能獲得一次性現金清償的普通債權僅爲3萬元(人民幣,下同),超出部分將以普通類信托份額受償。
2020年7月30日,隨著海南航空A330寬體客機執飛的HU5971航班安全平穩降落在海口美蘭國際機場二期擴建項目的跑道上,標志著美蘭機場二期實地試飛順利通過,項目已具備民用客機的起降保障能力,正式由基礎建設階段全面轉向准備投運通航階段。圖爲試飛飛機HU5971航班停靠在海口美蘭機場二期停機坪。(圖片來源:中新社)
綜合新加坡《聯合早報》、彭博社報道,海航破産重整案本月27日至30日舉行第二次債權人會議,最終結果將于10月20日揭曉。
草案顯示,擬成立的信托計劃底層資産包括但不限于各類上市公司股票等股權投資類資産,及應收賬款等其他資産,債權人成爲信托受益人後,即享有海航集團及320家相關公司整體財産利益,可以分享重整後相關企業的運營及處置收益,對超出3萬元的普通債權,除救助貸款以外,按照統一比例以普通類信托份額受償。
相較此前海航基礎及和海航控股等普通債權人可以轉上市公司A股股票的方案,非上市公司主體的債權人距離拿回現金可能需要更爲漫長等待,回收率也不樂觀。
據之前的披露,海航集團的重整中,航空主業和機場板塊分別有遼甯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和海南省發展控股有限公司作爲戰略投資者參與。戰投的參與提升了海航控股和海航基礎的普通債權清償率,這兩個主體相關公司的小額兌付款爲10萬元,高于集團的3萬元,同時轉爲上市公司股票的選項比信托份額具有更好的流動性以及現金可得性。草案顯示,截至2021年9月13日,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了近1.5萬億元的債權,其中約一半債權已裁定確認或者預計可裁定確認,暫緩確定的約896億元。
海南警方近日稱,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峰、首席執行官譚向東因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