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新加坡土木工程公司涉嚴在 2017 年違規使用無人機,案件于周二( 5 月 28 日)作首次提堂,雖法院文件未有透露該無人機使用細節,但據悉涉案無人機屬已停産的 DJI Phantom 4 ,該公司打算在下一次提堂時認罪。
違反新加坡航空條例
LT Sambo 新加坡分公司(原名 Sambo E&C ),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未有取得一級活動許可證( Class 1 activity permit )的情況下,于新加坡馬林百列大道( Marine Parade Road )使用 DJI Phantom 4 作商業用途,被控違反航空條例 72(3)(b) ,檢控官向法庭表明這是首宗是類案件的起訴,公司代表表示打算在 6 月 18 日的提堂中認罪。
該公司未經申請下使用 Phantom 4 作商業用途
再犯刑罰更高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在網站上發表聲明,指涉及「非娛樂或研究性質」的無人機活動,包括私人組織的無人機比賽、商業測量與空拍等等,均需先獲得一級活動許可,違反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高達 20,000 新加坡元,再犯者將面臨最多 15 個月的監禁,及最高 40,000 新加坡元罰款。
via:Straitstimes、Channel news as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