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央銀行(MAS)行長塔曼(Tharman Shanmugaratnam)已警告個人投資者交易包括比特幣(BTC)在內的加密資産(cryptocurrencies )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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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彭博社的一份報告,州長尚姆拉塔南在議會提問中說:“加密貨幣極易波動,其價值不受經濟基本面的支持。”這具有很大的風險,我認爲它不適合個人投資者。
此外,投資公司不能將虛擬貨幣資金出售給個人投資者,MAS有權向受監管的交易所和其他交易者提供其他措施。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來看,這被認爲是一個聲明。
新加坡的加密貨幣交易量以前很低,僅爲證券交易所交易量的2%左右。另一方面,一些全球交易所的總部設在新加坡,並且有許多主要的加密對沖基金和從新加坡撤資。MAS的移動可能是不透明的點。
在2020年的新加坡,行業組織和MAS聯合宣布了一項針對加密服務提供商的行爲准則,以簡化加密公司提供服務的過程。此外,去年1月生效的《支付服務法》要求包括加密貨幣交易所在內的所有國內服務提供商都必須申請許可證,以提供數字支付和數字代幣交易等服務。
州長Shanmugaratnam強調了個人投資者可能面臨的風險,對機構投資者的影響不會那麽大。實際上,新加坡最大的銀行星展銀行(DBS Bank)于去年12月推出了僅限機構投資者和合格投資者的加密貨幣交易所星展銀行數字交易所(DBS Digital Exchange)。
此外,新加坡政府基金最近對美國主要的加密貨幣托管和信托銀行安克雷奇(Anchorage)以及a16z等公司共投資了7800萬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