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潛逃計劃落實,被告將嚴重影響司法公正,控方因此籲請法官嚴懲。
被告跟著找上劉成龍(36歲)幫忙,由于兩人早前曾幫一名馬國“老板”走私漏稅香煙,劉成龍于是找“老板”安排潛逃路線。
去年3月,他按指示帶人租下一個辦公單位,並准備好各種搬運用具,還招聘兩名朋友幫忙搬運和處理漏稅香煙。
控方指,被告從2007年開始多次因走私或藏有漏稅香煙,以及犯下毒品相關罪名而入獄,他此次也在出獄沒多久就重犯,而且預謀犯案多次聯系黃有志獻議。
三人會面結束後,被告曾多次聯系黃有志詢問定金,但黃有志並未繳付這筆錢。兩人的計謀很快走漏風聲,最終遭逮捕。庭上沒揭露他們的罪行如何被揭發。
早前計謀幫黃有志潛逃的三名男子已被判刑,劉成龍和黃有志的案件則將另外審理。(部分人名譯音)
在監獄結識涉及10億元騙案的黃有志,男子被保釋後找上黃有志,企圖幫他潛逃出國,還找了一名同夥打聽偷渡到馬來西亞的門路,並開價500萬元作爲酬勞,但黃有志遲遲沒付款,兩人最終計謀未得逞就被捕。
由于他無法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23個月又110天代替。
這是繼早前三名男子企圖幫黃有志潛逃後,第二組人試圖幫黃有志偷渡出境。
黃有志在同年8月12日得以保釋在外,被告也在五天後獲保釋。被告接著聯系黃有志,表明會幫忙打聽潛逃出境的門路。
爲賺取額外收入 另涉藏匿漏稅香煙
另外,案發時無業的被告爲了賺取額外收入,答應幫犯罪團夥藏匿漏稅香煙。
洪耀德事後被控九項控狀,包括抵觸關稅法令、公路交通法令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他星期二(8月16日)認罪後,被判坐牢44個月又一周、吊銷各級駕照一年,以及罰款2331萬2000元。
兩人隨後當面告訴黃有志,稱已找到可通過陸路偷渡到馬國的潛逃路線,還開價500萬元作爲酬勞,要求黃有志預先支付10%定金,他們再進一步透露潛逃詳情。
同年5月,藏在四個大水箱、達1625公斤的漏稅香煙被運到工業單位,就在被告和兩名朋友藏好香煙後,他們當場人贓並獲被逮捕。
其中一人是50歲的洪耀德,他除了企圖幫黃有志潛逃,也幫犯罪團夥藏匿約1625公斤的漏稅香煙,被控方喻爲曆來涉及走私漏稅香煙的第四大案。
潛逃成功將影響司法公正 控方籲請法官嚴懲
黃有志的保釋金在去年7月從150萬元被提高至400萬元,他的擔保人當時相信需要時間籌集保釋金,他爲此一度被還押在樟宜監獄,並結識同樣被還押的被告,兩人當時互留手機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