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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很多人計劃春節期間利用假期好好出去旅遊度假,南昌的李女士就是這麽想的。現在,她在途牛旅遊預訂的出國旅行,是沒法成行了,但她說,途牛旅遊不退錢給她,這是怎麽回事呢?
1月20號,李女士(化名)在位于南昌市廣場東路185號途牛旅遊(南昌分公司)預定了一個境外旅遊行程。
李女士說,她之前訂的是1月31號新加坡-馬來西亞-波德申的行程,訂單金額爲8800元。疫情突發後,途牛旅行社自動取消了行程。李女士告訴記者,被告知行程取消之後,她就一直在聯系途牛的相關工作人員,想要把她交的錢退回來。
李女士稱,途牛旅遊顧問于1月26號通知她,稱公司政策除了簽證費(800元)外,團費全退,等31號上班正式公布,但前幾天旅遊顧問聯系李女士時卻說,除簽證費不退以外,全額團費將以旅遊券的形式退。
李女士向記者出示了途牛官方發布的《新型肺炎途牛保障措施》,記者注意到,上面說明:1月27日至2月29日出遊的出境跟團遊,除已發生的簽證費及生效可理賠的保險費用外,其余訂單費用提供無損退訂保障,損失由途牛承擔。李女士認爲,自己完全符合該保障措施,應該全額退款。
隨後,她撥通了途牛旅遊(南昌分公司)的陳經理電話,對方表示,途牛的公告沒有說一定會以現金形式退錢。
李女士認爲途牛旅遊(南昌分公司)在玩文字遊戲,她已經向途牛總部進行了投訴。對此,記者也咨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全國人大的法工委已經明確了,此次的新型冠狀肺炎已經是影響到合同不可抗力的因素。那麽作爲合同一方,消費者當然有權要求旅行社解除合同。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