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控方指吳家和在庭上接受盤問時已承認,他案發時舉紙牌和之後發表相關面簿貼文,目的在于讓政府采取行動,禁止所有來自印度的航班,和煽動排擠外國人的情緒。控方也指吳家和對自己的行爲沒有悔意,甚至在面簿貼文上表示甯可坐牢也不後悔舉紙牌。
吳家和(61歲)面對參與非法公共集會,以及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的兩項控狀。不認罪的他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罪成,星期五(8月19日)下午接受判刑。
陳樂熊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並指出,吳家和並非即興犯案,而是有計劃地先准備好紙牌,並且安排熟人幫他拍照,事後再把示威照片上載至面簿,讓更多人看到他想傳達的信息。法官認爲,即使吳家和真的對當時的冠病疫情感到擔憂,他也不該選擇以犯法的途徑來表達立場。
社運人士吳家和在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外舉牌示威和拒簽警方口供書,被判罰款3200元。他不願繳付與拒簽口供書有關的罰款,選擇以坐牢三天來取代。
法官決定就吳家和參與非法公共集會的罪行,判他罰款2000元,拒簽口供書的罪行則罰款1200元。不過,吳家和通過代表律師林鼎告訴法官,他只願意繳付第一項控狀的罰款,至于第二項控狀的刑罰,他選擇以坐牢三天來取代罰款。
案件下判後,吳家和要求在庭上說話,獲得法官批准。他堅稱自己沒有仇外情緒,昨午出庭支持他的朋友便包括兩名日本人和一名香港人。吳家和曾在前年大選代表政黨人民之聲競選白沙—榜鵝集選區議席,多年來也從事慈善工作,包括發起幫助無家可歸者的慈善活動。
根據控狀,吳家和是在去年5月1日于移民局大廈一帶舉紙牌,上面寫著:“請禁止所有來自印度的航班,我們不是種族歧視!只是謹慎而已”。10天後,他在勿洛警署錄完口供後,拒絕在口供書上簽名。
吳家和辯稱,他的舉止只算得上是“一個人的抗議”,而非舉行示威來鼓吹某思想主義。他也聲稱自己有拒簽口供書的充足理由,包括他擔心查案人員的英文水平不夠好,導致口供書內容不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