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家和辯稱,他的舉止只算得上是“一個人的抗議”,而非舉行或參加示威來鼓吹某種思想主義。他也聲稱自己有拒簽口供書的充足理由,因爲錄口供的查案人員英文不好,他擔心口供書內容不准確。
吳家和(61歲)面對參與非法公共集會,以及拒絕在警方口供書上簽名的兩項控狀。不認罪的他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罪成,19日下午接受判刑。
社運人士吳家和在移民與關卡局大廈外舉牌示威和拒簽警方口供書,星期五(8月19日)被判罰款3200元。不過,吳家和拒絕繳付與拒簽口供書有關的1200元罰款,爲此接受以坐牢三天來取代。
根據控狀,吳家和在2021年5月1日于移民局大廈一帶舉紙牌,上面寫著:“請禁止所有來自印度的航班,我們不是種族歧視!只是謹慎而已”。10天後,他在勿洛警署錄完口供後,拒絕在口供書上簽名。
法官同意控方的立場並指出,吳家和並非一時興起才犯案,他是有計劃地事先准備好紙牌和安排友人幫他拍照,事後上載自己示威的照片,將信息傳播給更多人。法官認爲,即使他真的對當時冠病疫情感到擔憂,他也不該犯法。
不過,控方指吳家和在庭上接受盤問時承認,他案發時舉紙牌和之後發表相關面簿貼文的目的,是旨在讓政府采取行動,禁止所有來自印度的航班,以及煽動排擠外國人的情緒。控方也指吳家和對自己的行爲沒有悔意,甚至在面簿帖文中表示甯可坐牢也不後悔舉紙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