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典(修正)法案二讀辯論,官委議員蕭錦鴻代表一群民衆向國會提呈廢除377A的請願書。李顯龍總理參與辯論時說,政府經過深思熟慮和廣征民意後,決定遵循多數人的意見保留377A。
印度廢除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法律條文,將同性性行爲合法化。巡回大使許通美教授鼓勵本地同性戀群體發起集體訴訟,挑戰377A是否合乎憲法。
黃醒勇強調,大會不是針對個別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等(簡稱LGBTQ+),而是要突出這群體中的活躍分子,他們沒有權利通過重新定義婚姻和性別,來設定整個社會前進的步伐。
首兩起挑戰377A案件 上訴庭裁決條文符合憲法
牧師: 對話目的不是辯論 而是了解對方觀點
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若廢除,有宗教及民間社群擔心,他們與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群體之間的拉鋸戰,將轉爲同性婚姻能否合法化之爭。在他們看來,爭取在新加坡憲法中定義婚姻爲一男一女的結合,能捍衛按照自身信仰行事和生活的權益,以及保護社會規範與傳統價值觀。
社會對同性戀態度逐漸轉變 政府斟酌最佳做法
A君30多年前涉入男同性戀者圈子的時候,曾遇上便衣警察到加東公園執行“取締同性性行爲”的行動。當時他正同一名友人在公園裏聊天,竟看到一名同性戀者從廁所被帶走,嚇得好一陣子不敢再去加東公園。
“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主辦人之一黃醒勇說,他們願意參加由政府主辦的對話會,與LGBTQ+活躍分子交流意見,但前提是各方以公平和誠意的方式對待彼此。
“加劇社會分裂對我們毫無益處。下來最好的前進方式,就是繼續推動各方真誠地對話。”
● 2022年7月:
印度教咨詢委員會表示支持的同時也說:“個人私下的行爲,只要是雙方同意且沒有受強迫或威脅,就屬于個人權利。”
● 2007年10月:
尚穆根出席社區活動後受訪說,政府在探討如何處理377A,以及保障婚姻的現有法律地位。
● 2013年4月:
● 2006年11月:
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三人的上訴。代表五司發表書面裁決的大法官梅達順說,三人目前沒有面對被控違反377A條文的可能,不存在377A對他們構成歧視或違憲的問題。大法官也說,裁決對總檢察長早前的聲明起著法律效用,讓男同性戀者不會被控觸犯377A。
國會激辯377A:遵循多數 維持現狀
邵銘毅不排除與任何人進行對話。“但大家都要明白什麽是對話。對話的目的不是辯論,而是了解對方的觀點。”
377A爭議事件簿
他認爲,政府如果廢除第377A節條文,等于對推進社會平等邁開重要的第一步。但家庭、學府和職場中對LGBTQ+群體的不公平對待和歧視不會一夜之間消失,要達到真正的社會包容,還有很漫長的路。
● 2018年9月:
高庭駁回一對男同性戀情侶提出的377A違憲申請。高庭法官羅賜安在判詞中說,重大道德課題須隨時間演變,最好交由立法者解決。陳英鴻的申請同年10月被駁回,兩起案件都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
“憲法的作用應是保障我們的共同價值觀,讓每個新加坡人得以茁壯成長,尤其是保護社會上最弱勢的一群……我們須考慮怎麽做才能真正維護公正,以反映我們的共同價值觀。”
● 2019年11月:
2006年至2007年,內政部檢討《刑事法典》後,決定廢除禁止異性口交和肛交的第377節條文,但男男性行爲的377A節卻保留了下來,引起激烈的辯論。
牧師:傳統婚姻定義 未來必將受到挑戰
他指出,任何對第377A節條文的調整,必定連帶影響婚姻、家庭、教育、住房等國家政策,須設定保護措施,避免社會受不穩定因素的沖擊。他指出,目前,本地LGBTQ+活躍分子已通過不同平台,呼籲讓同性婚姻在新加坡合法化。
接納LGBTQ+群體的自由社群教會(Free Community Church)牧師邵銘毅認爲,我國法律已承認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這反映當前社會的價值觀。
● 2018年10月:
陳松輝認爲,目前,大家對同性婚姻的立場無法取得共識,這可暫時擱置,粉紅點不僅重視同性婚姻課題,也關注社群面對的歧視問題。
關于377A的存廢,社會這回的討論跟以往有什麽不同?又有怎樣的關注和如何前進的期待?《聯合早報》訪問了不同社群加以探討。
據稱有1200人出席的“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7月23日在新加坡博覽中心舉行後,主辦者8月15日在面簿發布報告指出,有關第377A節條文的現有“政治方案”保障了社會的重要平衡,除非有涵蓋一系列保護措施的“新政治方案”,否則廢除377A節條文非常不明智。
他也指出,這個課題敏感而且複雜,有必要繼續定期討論,而且協會也非常擔憂社會制度受到各種挑戰。“在維護家庭制度以及相關的價值觀方面,我們認爲應該有明確的宗教原則。”
修改憲法條文須在國會獲三分之二國會議員的支持才能通過,對比修改一般法令只須獲簡單多數議員的支持,門檻更高。受訪宗教領袖因此認爲,把異性結合的婚姻定義寫入憲法,將更好地保護傳統婚姻制度。
“問題不是傳統婚姻定義會不會受到挑戰,而是何時。”
曾經多次呼籲廢除377A的亞細安人權機制新加坡工作組(MARUAH)、LGBT社群“粉紅點”(Pink Dot)和自由社群教會(Free Community Church),則保持一貫的訴求。
“或許是我比較膽小吧,但我又想認識圈子內的朋友,回去那公園又擔心被抓,很糾結。後來雖然政府宣布不主動執法,但只要377A條文還在,我就會擔心。”
時任內閣資政李光耀與人民行動黨青年團對話,談到同性戀取向如果是與生俱來的基因變異所致,應務實調整,既不突然顛覆人們對是非對錯的認知,也不要像道德警察般主動取締同性戀。
本地馬來報章《每日新聞》日前引述新加坡回教教師協會會長莫哈末哈斯比(Ustaz Mohammad Hasbi)的話說,家庭制度是社會穩定和強大的基礎,這對回教來說尤其重要。
他也強調,法律條文廢除與否是政府要做的決定,只要信徒的權益得到保護,教會是中立的。
高庭駁回三名男子針對377A違憲的司法挑戰。高庭法官施奇恩在判詞中說,政府選擇不執行377A條文,不意味它是多余的,法律在反映輿情和觀念方面,仍扮演重要角色。三名男子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
新加坡宗鄉會館聯合總會會長蔡其生受訪時指出,人們對同性戀者應該采取包容和體諒的態度,但社會上還是有一群堅持反對立場的團體和組織,宗鄉總會能理解廢除377A的訴求,但華社裏年齡和宗教信仰的跨越度太大,對廢除這條文的反應方式、社會效應和影響很難預估。
最高法院上訴庭裁定,377A是否違憲應交由法庭定奪。事緣男子陳英鴻2010年與另一名男子在公共場所口交被捕。兩人以377A被控,之後雖改控其他罪名,但陳英鴻要求法庭裁定377A違憲,是首名入禀法庭挑戰377A者。
這個沿襲自英國殖民地時期的條文規定,任何男性在公共或私人場合犯下或教唆犯下,或促使或試圖促使任何男性與另一名男性發生嚴重猥亵行爲,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隨著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逐漸轉變,政府近期表示政策和法律須跟上,除了近年已不執行377A條文,也正在對這條文的存廢問題斟酌最佳做法。
● 2009年5月:
他強調,下來有必要探討這些課題,以支持每個人的全面發展。
● 2014年10月:
活動主辦者之一、黃絲帶計劃和“愛心爸爸運動”(Dads for Life)創辦人黃醒勇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保護新加坡市民大會”並非宗教活動,會上沒有引述任何宗教文本。
內政部公布刑事法典擬議修正內容,提出廢除第377節條文,但保留第377A節條文(簡稱377A)。
多個英國法系國家或地區已經廢止將男男性行爲入罪的條文,包括英國(1967年)、香港(1991年)和印度(2018年)。目前還保留的是孟加拉、馬來西亞、緬甸、巴基斯坦、斯裏蘭卡和新加坡。
我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近年來有出現變化。市場研究公司益普索(Ipsos)今年6月發布的調查顯示,有44%受訪者支持保留第377A節條文,這比2018年的55%來得低。
粉紅點發言人陳松輝受詢時,呼籲政府在探討下來的方案時,平衡所有群體的利益,不僅維護如今的社會規範,也考慮未來的社會契約。
這份報告已提呈政府和國會議員,倡議的措施包括將婚姻定義寫入憲法,即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負責基督教新加坡生命堂的主任牧師蘇立忠博士說,華文教會群體普遍認爲應保留377A條文。他們擔心廢除這條文將引來同性婚姻合法化等問題。蘇立忠認爲,除非把異性結合的婚姻定義入憲,否則不宜輕易廢除377A條文。
道總及錫克教印度教 表示支持廢除
30來歲的男同志B君受訪時同樣認爲,保留第377A節條文但不主動執行未能給男同志足夠的安全感。“如果有一天換了保守派政府,或者政府因爲某些組織的壓力,決定重啓執法行動,那我們怎麽辦?”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內政部開支預算時說,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逐漸轉變,政策和法律須跟上,政府還在斟酌最佳做法。
天主教新加坡教區總主教吳誠才說,多數人不認爲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LGBT)的存在是個問題。他說:“他們可以過自己的生活,我們不想視他們爲罪人。”
他說,任何宗教都不能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教義,同樣的,LGBTQ+活躍分子也不應把自己的觀點強加他人身上。
我國過去15年爲《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展開了至少三次大規模討論,但都因“多數人希望保留相關法律”和“本地社會還沒准備好”而維持現狀。
新加坡政策研究所2018年的調查也發現,認爲同性性行爲“錯誤”或“很可能有錯”的受訪者,從2013年的80%下降至2018年的63.6%;認爲同性性行爲“沒錯”的年輕受訪者,則從2013年的17.8%增加至超過四成。
有社群擔心去掉377A 爭取同婚合法化將進入議程
回教教師協會會長:家庭制度是社會穩定基礎
首屆“粉紅點”(Pink Dot)集會。
他認爲,婚姻對不同人具不同意義。有的人視它爲盟約,有人視它爲彼此愛情的見證,也有人認爲這是法律上保護彼此權益的方式。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慶文受訪時說,人們似乎越來越能接受377A條文不再是不可跨越的紅線,本地的家庭價值觀和道德風氣也不依賴相關條文來維護。至于保守陣營,只要擔心的事項得到保障,他們現在似乎也准備好接受廢除377A。
最高法院上訴庭確定377A符合憲法。
房角石教會主任牧師楊德雲說,基督教聖經的教義對婚姻的定義很明確,也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一些團體的立場的確已改變。新加坡道教總會會長陳添來、錫克教咨詢理事會主席莫敏吉星(Malminderjit Singh)受訪時都表示可以接受廢除377A。
● 2012年8月:
第四代領導團隊領軍人物、副總理兼財政部長黃循財星期一(8月15日)接受彭博社訪問時指出,相關條文關系到新加坡的社會價值和規範,是一個必須謹慎和敏感處理的課題。社會各階層對種族、宗教或性別等問題的看法根深蒂固,在處理這類問題時須聽取各方意見,看能否達成共識,避免加深分歧和撕裂社會。
廢除377A的請願書提呈給內政部和律政部,近5萬名簽署者包括許通美和前總檢察長溫長明等知名人士。總檢察長黃魯勝說,只要兩名成年人彼此同意並在私人場所進行性行爲,公共檢察官的立場是,以377A提控他們,不符合公共利益。
聲援LGBTQ+群體權益的“粉紅點”(Pink Dot)認爲,若把異性婚姻的定義寫入憲法,國會未來在考慮這課題時會受到束縛,等于關閉任何對話空間,若要進行有建設性的對話,各方都要有求同存異的共同願望。
● 2022年3月:
● 2007年4月:
印度將同性性行爲合法化 掀起新一輪377A討論
李顯龍總理當時在國會強調,新加坡的社會規範傾向于異性戀和穩定的家庭單位,政府因此決定遵循多數人的意見保留377A。不過他也保證,政府認可同性戀者對社會的貢獻,不會積極執行第377A節條文。
● 2020年4月:
粉紅點:異性婚姻定義若入憲 恐將限縮未來辯論空間
他也說,宗鄉總會認爲政府目前的工作重心應該是防疫、經濟和民生課題,377A的存廢應該考慮到其他社會問題,從長計議。
“大會要維護的是正確的道德價值觀,尤其是人們的婚姻和家庭觀。多數新加坡人,無論宗教信仰,都持有這些價值觀。”
新加坡回教理事會和基督教全國教會理事會受詢時,都表示暫不對此事置評,佛教總會則表示會在適當時候發表看法。
三名男子分別入禀高庭,挑戰377A是否違憲,答辯人總檢察署發文告重申,若無其他因素不會執行377A。
蔡其生:377A存廢 應考慮到其他社會問題
對LGBTQ+歧視 不會一夜間消失
新加坡道教總會會長陳添來及錫克教咨詢理事會主席莫敏吉星也都指出,他們的宗教視婚姻爲異性的結合,同意可將傳統婚姻定義寫入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