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首席記者 王昱
韓國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10月25日去世,終年78歲。李健熙被視爲“三星帝國”的締造者,然而,在他死後,最惹人注目的是其子女所要繳納的10萬億韓元的遺産稅。
10萬億韓元,約合600億人民幣,這筆錢如果真收上來,將打破世界遺産稅史上的征收紀錄。問題是,爲什麽是韓國人將創造這樣的紀錄呢?作爲一種頗具爭議的稅種,放眼全世界,遺産稅的利弊又究竟如何呢?
韓國,誓要把首富當韭菜割
說起來,韓國政府跟三星李家的這場遺産稅大戰,已經醞釀很久了。
據報道,李健熙名下的三星集團旗下企業股份總市值超過18萬億韓元(約合1000億人民幣),根據韓國法律,超過30億元韓幣的遺産需要繳納50%的遺産稅,此外,當轉讓最大利益相關者擁有的股份時,還將額外征收20%的稅收。這樣算來,李健熙去世所涉及的遺産稅或可達10萬億韓元(約合600億人民幣)。
前不久,韓國遺産稅的征收紀錄剛剛被刷新過。韓國第四大企業LG集團發布公告稱,新任集團會長具光谟繼承了其已故父親具本茂持有的LG股權11.3%中的8.8%,爲了拿到這些股份,具光谟需要在五年內分期支付約一萬億韓元(約60億人民幣)的遺産稅。具光谟能不能交得起這筆錢,要看LG未來的經營狀況。
雖然政府借遺産稅打LG的這筆“秋風”已經不少了,但韓國大量左翼媒體還是咬牙切齒地指責文在寅政府對具家子女“過于寬松”,這給文在寅增加了相當壓力。
此次李健熙的去世可謂撞到了文在寅政府的槍口上。文在寅這次要是再不能狠敲三星的“繼承者”們一筆,支持他的左翼老百姓們怕是要不幹了。
當然,文在寅也確實沒打算放過三星,對三星的這一刀,韓國政府已經醞釀很久了。2015年李健熙突發急病住院,不久傳出他因病不能視事的消息,三星集團的主要産業開始被幾個子女,尤其是長子李在镕所監管。
早在當時,韓國的各大媒體就開始發聲,提醒樸槿惠政府提防三星進行資産轉移,但右翼的樸槿惠政權對此不太上心。好在2017年,韓國政壇風雲變幻,文在寅走馬上任。上任之初,文在寅就開始以足球場上“人盯人”的方式嚴格盯住了三星集團的財産,韓國政府負責監察三星財務的檢察官,高峰時期超過百人。而且文在寅政府還非常聰明,借調查前總統樸槿惠的貪腐問題,經常把李在镕叫到法院去敲打,並以調查樸槿惠案爲名對三星財務進行摸底,三星“繼承者”們的財産狀況早被政府扒了個底朝天。這幾年來,三星集團就沒能怎麽正經操作財産轉移的事情,這也讓這次的遺産稅征收額度變得特別巨大。
所以,韓國政府與三星李家的“遺産稅之爭”早幾年前就已經開場了,如今,隨著“三星皇帝”李健熙的去世,終于到了瓜熟蒂落的時候。
應當說,無論對三星還是LG,文在寅政府確實也到了該認真的時候,因爲隨著“創業者”們紛紛去世,韓國財閥們的資産正在向“繼承者”們轉移,不趁著這個時候多收一點,韓國“財閥共和國”的趨勢可能就更無法逆轉了。
曆史:與自己國家“結仇”的首富
從更深層次看,韓國政府對財閥征遺産稅的姿態,也是在替民衆完成一次“複仇”。
韓國現行的這套凶狠的遺産稅征收制度,是在盧武铉時代奠定基礎的,現而現任總統文在寅和盧武铉和在韓國都屬于左派。韓國左派之所以堅持要以“遺産稅”的名義狠敲財閥們一筆,是因爲他們覺得財閥的錢來路不正。
三星、LG等絕大多數韓國財閥的發家史其實都大同小異。1945年韓國獨立,日本人在在韓國留下了土地、工廠等衆多的財富。如果按照正常道理,這些資産應該被拿來補償在殖民統治時期受害的民衆,但當時當政的李承晚政府卻將這些財富低價或者無償地送給支持他的資本家。這些凝結著韓國苦難史的資産成了財閥們的第一桶金。
到了樸正熙政變後上台,這個受舊日本影響濃重的鐵腕總統試圖通過政府力量強行扶持一批本土大財團,以發展韓國經濟。但問題是韓國當時窮得叮當響,于是,樸正熙與日本簽訂了《日韓請求權協定》,以出賣韓國對日戰爭賠款“請求權”的方式,從日本換來了啓動資金。錢拿到手後,樸正熙又將這筆錢分給了各大財閥,讓他們加速擴張,韓國進入了所謂的“經濟騰飛期”。
可以看出,韓國各財閥的起家、發展,靠的都是右翼政府與他們私相授予,老百姓在戰爭時代吃了苦,最終的賠償卻全被財閥拿走。如果財閥們在成功後能“知恩圖報”也還好說,但他們顯然沒有這個覺悟。
據日本《東京新聞》2019年的報道,韓國前十的財閥産值占當年韓國GDP的44.3%,遠超這個世界的主流國家。這些財閥已經完全掌握了韓國的命脈,從各個方面對韓國普通民衆進行剝削,韓國老百姓出生的醫院是他們建的,上的學校是他們開的,用的手機是他們生産的,畢業了找工作還要擠破腦袋進他們的公司,領了工資想買房,一看開發商還是這老幾位……以至于韓國人說,世間只有生老病死和三星是不可避免的。
既然財閥如此“忘恩負義”韓國民衆有沒有辦法報複呢?
左派政府說有,收遺産稅啊!
從1993年韓國第一位真正的民選總統金泳三上台開始,韓國的遺産稅法就開始借著當時西方國家遺産稅法的東風而醞釀。但在龐大的民意加持下,韓國遺産稅法實則比大多數發達國家都凶狠的多。在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中,韓國遺産稅率爲10%-50%,僅次于日本的10%-55%,排在第二位。
但請注意,日本實行的是分遺産稅制(又稱繼承人稅制),是把應征收遺産稅的遺産先分到各個繼承人的名下,在按照每個人分的錢來計算究竟適用什麽樣的稅率,這種“先分後稅”的方式導致了如果繼承人較多,日本富豪們可以通過多分幾個繼承人來“合理避稅”,讓計稅基數變得很小。這樣一來,全日本也就不到百分之五的人交遺産稅。
與之相比,韓國搞的卻是凶狠的“先稅後分”,而且規定,如果繼承的是公司的股權,政府還有權加征遺産稅,並設立了更多詳細的法條,讓富豪們不能像歐美國家一樣通過“慈善”等名目“合理避稅”。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借著遺産稅,韓國政府和民衆分明在向財閥傳遞這個意思。
遺産稅,究竟能不能劫富濟貧
讓我們放過韓國這個民衆和財閥有“世仇”的特例,放眼全世界。遺産稅,作爲意圖在于平衡貧富差距的稅種,究竟達沒達到它的初衷呢?
2017年,爲了答複兩會代表開征遺産稅的動議,財政部曾經公開發布了《財政部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107號(財稅金融類018號)提案答複的函》。該函的主要意思有三層:
第一、遺産稅調查困難,目前中國不具備征收能力。第二、征稅會導致資本外流,經濟受損。第三,目前的國際趨勢是各國普遍在廢除遺産稅。
這三層意思,比較客觀地反映了遺産稅目前在全球的窘境。
各國按財産比例征收富人遺産稅的風潮起于二戰結束後,最初的設想本來是以這一稅種大幅補償國家財政,幫助國家多發福利以平衡貧富差距。但在實踐中發現,遺産稅對財政的補貼作用微乎其微。原因在于占有大量社會資源的富人可以通過大量手段避稅,政府除非像韓國那般對富豪采取極端嚴厲的措施,否則想在這些“鐵公雞”身上拔毛實在太難。
以美國爲例,最高40%的遺産稅率雖然聽上去很唬人,但由于豁免基數高,富人們可以采取五花八門的稅收籌劃策略,所以遺産稅的征收並沒有給政府帶來太多的財政收入。據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估計,2001年美國遺産稅征收額近380億美元,但到了2015年卻下降到不足200億美元,還不到聯邦年收入的1%。
而遺産稅導致的資産外流卻是嚴重的,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法國。法國的最高遺産稅率爲45%,且對富豪的財産轉移的監管比美國嚴格,但這也讓該國一直存在富豪持續出走的現象。2012年,時任法國總統奧朗德在遺産稅的基礎上,又宣布要對年薪超過100萬歐元的富人再加征收入的75%的“富人稅”,結果政策出台當年就導致了587名被征收對象“出逃”,最終,這個“遺産稅”的升級版在搞了兩年之後匆匆收場,收上來的4.2億歐元對于法國的數十億赤字而言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富人們對遺産稅不是有了“抗藥性”,就是用腳投票自行出逃,這讓這些年來全球各國征收遺産稅的勁頭都大不如前。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葡萄牙、新加坡等國,近年來都相繼宣布廢除遺産稅,全球遺産稅浪潮處于退潮階段。
從這個角度看,韓國嚴厲的遺産稅征收制度,在全球範圍內確實是一個“逆潮流而動”的特例,是特殊的曆史和民情,才讓韓國政府有能力完成這樣一次對財閥的“割韭菜”行動。但即便政府掌握如此巨大的民意優勢,韓國每一次針對財閥的遺産稅征收,依然都是激烈博弈後才能達成的,可見這個稅收起來有多麽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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