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幾個月前,新加坡對于代步工具車胎的法令!
裏面嚴格規定了電動踏板車的型號,大小,
以及駕駛過程中的一些准則!
于此同時對于那些不合格的交通工具,一律進行了沒收工作!
現在,隨著越來越多的代步工具的出現,
新加坡又進一步對于這方面進行了加強!
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日後在人行道騎行時料須減速,
在公路上的腳踏車騎士也規定必須戴頭盔,以及在過道時得停車檢查前往車流量,
以進一步保障騎士和其他路道使用者的安全。
這次通勤部門向政府提交的報告中包括:
規定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騎士在使用人行道時,必須把最高車速從每小時15公裏減低至10公裏,
以確保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有更多時間做出反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萬一發生意外,也能減低受傷的程度。
此外,在公路上騎行的腳踏車騎士也強制規定得戴頭盔,以進一步加強安全。
騎士經過斑馬線及交通燈過道時,須停車看前方是否有其他車輛,減低意外發生的風險。
小組也建議,爲電動輪椅和助行器實施車速限制,規定這類器材的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0公裏。
目前,針對這些建議,不少民衆表示,
沒有必要把高車速減至10公裏,並且認爲這樣的話很容易超速!
我們來看看調查結果怎麽說的!
其實呢,這麽看來,對于這些政策其實是很難實施的!
就比如說,騎腳踏車需要戴頭盔,
那麽對于共享單車的用戶來說應該怎麽辦呢?
難道說大家每次戴頭盔出門!
這樣的做法,是爲了大家能夠有一個安全的出行!
同時也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
但是,還是希望相關部門,能夠根據相關的問題,進行調整,更出更加合適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