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閃離?
家暴?
爭奪子女撫養權?
贍養費糾紛?
… …
別鬧了
在新加坡,這些都不是事兒
一本《婦女憲章》拍得男人直不起腰
前不久火遍銀屏的
《我的前半生》
大家還記得吧
淩琳(左)作爲小三插足羅子君(右)婚姻
子君絲毫未察覺直到丈夫陳俊生提出離婚
而且很快就離了
爲了贏得孩子的撫養權
子君迫在眉睫地需要一份工作來證明自己
最終還是一份證明
丈夫沒有足夠時間陪伴孩子的調查結果
才幫助子君將孩子留在身邊
雖然小編全劇都是在看著賀涵添屏
不過說起羅子君這檔子事
要是擱在新加坡
那才不叫個事好不啦
借陳俊生一百個膽子也不會選擇離婚的
爲什麽呢?
因爲新加坡離婚太!慢!啦!
付出的代價太!貴!啦!
對女人的保護要上!天!啦!
眼看著陳俊生背棄自己曾許下的諾言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
《河東獅吼》裏面的經典台詞呢?
“從現在開始,你只許對我一個人好;
要寵我,不能騙我;
答應我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做到;
對我講的每一句話都要是真心。
不許騙我、罵我,要關心我;
別人欺負我時,你要在第一時間出來幫我;
我開心時,你要陪我開心;
我不開心時,你要哄我開心;
永遠都要覺得我是最漂亮的;
夢裏你也要見到我;在你心裏只有我”
別以爲這只是說說而已
新加坡擬訂了一套神聖的法律
把這些都細細收錄進去了
沒錯,就是《婦女憲章》
這本婚姻的“聖經”
到底是爲什麽讓男人對“離婚”心生恐懼呢?
小編這就來給大家八一八~
離婚手續耗時
在新加坡可謂是
結婚容易離婚難
結婚的時候:
預約證婚人
約上三五好友
找個小別墅打扮打扮
三方坐下來走個流程
雙方簽個字
好了!搞定!恭喜你們成爲夫妻~
但到了離婚的時候
就沒那麽輕松了
一個完全沒有爭議的離婚案
手續最快也得好幾個月
要是有一方有爭議呢?
那就沒完沒了了…
少則拖個一年兩年
多了的就是上不完的庭
拖到最後厭煩了最終選擇不離婚的
也大有人在
所以國內小年輕那種
閃婚閃離
在新加坡那是妥妥的行不通啊
爲什麽離婚就這麽折騰呢?
這還得看看《婦女憲章》是怎麽說的。
第95條規定:
“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離婚的唯一標准
並且還列舉性作了規定:
(1)被告與他人通奸,且原告認爲無法與被告繼續生活;
(2)被告行爲舉止讓原告有合理理由地認爲無法與其繼續生活;
(3)被告已將原告遺棄超過2年之久;
(4)原、被告已分居超過3年之久,且被告同意作出離婚判決;
(5)原、被告已分居超過4年之久;
(6)一方離家出走或失蹤
離婚申請人須舉證證明其
符合以上一項或幾項情形
離婚才可以成立
這幾個數字看著就特別嚇人有木有?
決定離婚了還得先分居幾年才算數
這日子可怎麽熬啊?
關鍵是
新加坡這住房成本可不低呀
爲了離婚而不得不分居
真是耗材耗力啊
難怪好多人離著離著就不離了
離!不!起!啊!
贍養費
是不是很多人看了這個小標題
眼睛都亮了?
“離婚還不就是爲了分財産麽”
這是不是很多人內心的os?
Boy們,如果你們天真地以爲
贍養費是公平分配
那就大錯特錯了!
《婦女憲章》是無條件庇佑女性的
憲章規定:
“夫妻離婚後
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和收入
前夫都必須支付贍養費
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爲止。
而贍養費的支付標准,
以保證前妻生活水平不會因離婚而降低來計算”
要是擱國內
夫妻倆離個婚
女方恨不得一分錢掰成兩份也要爭到自己手裏
在新加坡沒那個麻煩
人就規定了男方必須給!
還得大方地給!
霸王條款對不對?
就這麽任性!
誰讓女生天生是弱者呢…
還得生娃、顧家、工作N不誤
容易麽?
萬一哪個Boy走黴運
一輩子離了不止一次婚
而且前任都沒有再婚生子的話…
那就是離了婚還得養著好幾個女人
天哪‼️
想想都可怕‼️
那麽贍養費的期限是怎麽算的呢?
“聖經”作出了如下規定:
– 妻子:可持續得到贍養費直到再婚
– 孩子:到年滿21歲或孩子可獨立謀生爲止,但孩子如有精神、身體或智能障礙、服役、就學則不受此限
– 贍養費的多少取決于妻子的收入與能力、丈夫的經濟能力、對家庭福利的貢獻等各種情況
– 可以一次過付清,或定期給,也可能要求男方信托資産
– 如果拖欠贍養費的話,那麽法院可以判決:
– 從銀行戶口扣取,或執行薪金扣押令,由雇主直接付給妻子
– 監禁,每拖欠一個月判處少過一個月的監禁,但不能抵消贍養費
– 第三者債務扣押(garnisheeorder):扣押丈夫債權人的資産
– 提供不超過3個月贍養費的銀行擔保,最長爲期三年
– 接受財務輔導
– 履行社區服務不超過40小時
並且妻子可以將拖欠贍養費的行爲舉報給信貸機構,構成不良記錄歸檔
小編默默爲Boy們捏了把汗啊
這世界已經如此不公平
還是好好疼老婆吧~
不過也不是沒有好消息呀
2016年《婦女憲章》修訂的時候
把陷入困境的男同胞們也納入了保護範圍
修訂後的憲章規定:
“因殘障或患病而沒有能力工作養活自己的男子,今後也能向妻子或前妻索取贍養費”
雖然對于“沒有能力養活自己”的Boy們
小編覺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但新的修改畢竟體現了
“男女平等”
“結婚就是爲了互相扶持”
這樣的友愛之處
棒棒哒!
孩子撫養權
在中國
這也是一個頗具爭議的話題
就像《我的前半生》裏
羅子君的公公婆婆的態度一樣:
婚你們可以離
但孩子畢竟是跟爸爸姓
得歸爸爸這邊
可新加坡不這樣
孩子的未來沒安排好之前
這婚離不了也不能離!
在中國
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個孩子
離婚後通常是一邊一個
但在新加坡
一般會把幾個孩子都判給其中一方
理由是:
孩子在家庭中已經不可避免
要離開父親或母親
不能再讓兄弟姐妹分離
因此,離婚後的男同胞
要嘛是自己帶著孩子,同時還得給前妻贍養費
要嘛是孑然一身,還得給前妻和孩子贍養費
怎麽聽都挺苦逼的
其他
這還沒完
各位Boy們快來看看
這本“婚姻寶典”裏面還寫了什麽吧
“結婚後禁止對女性實施家庭暴力
否則後果很嚴重
鞭刑伺候!”
“女性可以以男方任何無理的行爲
單方面提出離婚
男性不可以”
“一旦夫妻雙方離婚
女性就可以獲得男性的房産
男性毛都沒有”
小編默默同情Boy們30秒
不過俗話說
Happy Wife Happy Life嘛
伺候好老婆大人,生活就每天陽光啦
結語
看了這些
是不是覺得在新加坡結婚
是件很幸福很有優越感的事情呢?
快帶著准老公來新加坡扯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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