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初就和24歲的華族前男友鬧分手,但兩人依然保持聯絡。
2020年7月20日下午,兩人通過簡訊分手,被告想複合,但前男友不肯,還說:“不想爲這段戀情繼續付出。”
結果,被告在下午3時10分左右到前男友的組屋大鬧,甚至一氣之下,從屋外的電動腳踏車上拿走了送餐背包和頭盔,丟到樓下的垃圾槽。
事後,前男友下樓找回物品,還說會報警。被告怒不可遏,再回到前男友的組屋外,用打火機點燃電動腳踏車,燒壞了座椅、扶把等,造成190元的損失。
不滿被男友抛棄,女郎上門大鬧,丟掉送餐包以及頭盔,還燒毀電動腳踏車。
24歲的嘉西娅星期一(8月29日)早上承認三項惡作劇、恐嚇、以及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的罪名,其余兩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