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代表律師薩斯納登(Shashi Nathan)求情時說,被告和女生“兩情相悅”,被告不曾逼迫對方。律師也稱,兩人在一起後,被告意識到錯誤,也後悔與學生相戀,但他每次嘗試疏遠女生,女生就會情緒崩潰,他因狠不下心繼續與她交往。
朋友帶她到學校質問被告,但被告卻以保護她的名譽爲由,說服她別報警。女生隔月回家,母親從她口中得知後火冒三丈,馬上叫女兒在新加坡的監護人報警。
控方反駁時說,女生年僅14歲,心智不成熟,不具備對性行爲作出理智的判斷。法官也指被告年齡較大,又是女生教師,在一定程度上可影響她的決定。被告爲人師表,應教育和照顧學生,但他卻背信棄義。
來自中國、已經成爲本地永久居民的男教師(29歲)承認三項與未成年發生性關系的罪名,另兩項罪狀交由下判時一並考慮。
爲了保護女生,媒體不可報道任何會泄露其身份的資料。
案子發生在2019年,當時26歲的被告剛執教不久,比他小12歲的女生抵新求學。被告是女生的數學教師。
某天,被告邀請女生和另一名學生到他家吃飯看電影,趁跟女生獨處時擁抱並親吻她的臉頰,後來還私下問她是否願意當他女友。女生覺得有教師的照顧挺好的,于是答應。
兩人在學校接觸之余,還經常通過手機互傳短信,內容也從最初的數學習題,到後來女生向被告傾訴人在異鄉的掙紮。兩人的關系越來越親近。
被告與女生先後四次在他家發生關系,也對她稱這是情侶“自然會做的事”。
女生直到戀情兩個月後結束時,才把事情告訴朋友。
來新求學期間找人傾訴,14歲女生與國際學校教師暗生情愫,兩人四次發生關系後,教師還囑咐女生不可曝光師生戀。不倫戀雖維持僅兩個月就結束,但女生父母後來得知經過,氣得叫本地的監護人報警,教師最終被判坐牢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