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郭思文(48歲)幹案時在工藝教育東區學院任職。他于星期二(9月6日)承認三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另三項類似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聲稱不堪壓力和飽受憂郁困擾,在校園內屢次偷拍女學生,前工教院講師的手機被查出藏有超過100張裙底照和視頻,被判坐牢四個月。
控方反駁,不管面臨何種心理狀況,被告都必須承擔犯罪的後果。控方指被告身爲講師,濫用了職權,也辜負了學生對他的信任,他甚至還在幹案後躲避追查,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理由。控方認爲法官應該判被告坐牢四至六個月。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心理衛生學院的醫生評估被告承受的壓力和憂郁情緒幹擾了他的判斷力,影響他犯案。律師指出,這些短期間犯下的罪行不符合被告平時的性格,他當時不知道自己患有心理疾病,如今已接受治療,重犯的風險非常低。
案情顯示,被告的偷拍對象通常是穿短裙或坐姿不雅的女學生,鎖定目標後便會拿著手機朝她們走去。
被告以講解課文內容爲借口靠近她們,暗地裏把手機照相機瞄准裙底,使用音量鍵偷拍。他得逞後不動聲色,直到周邊沒人才拿出手機查看視頻和照片。
法官下判時指出,判刑必須能發揮阻遏作用,他把心理報告納入考量後,判被告坐牢四個月。(人名譯音)
庭上揭露,被告承認他的偷拍行爲已經持續四五個月,每兩周至少拍一次,意味著至少有八名受害者。警方發現被告手機藏著至少133張裙底照,以及17段視頻,但法庭文件沒提及這些裙底照受害者的身份。
被告一回試圖偷拍穿短裙的女生,但他過後發現“失手”,但機警的女生已經察覺不妥,她事後告訴家人,家人報警。
根據控狀,被告幹下的一連串偷拍事件,始于2019年6月,偷拍地點都在校園裏,包括食堂、校務處和教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