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辯方指起訴人的指控完全建立在他們的主觀推斷上,毫無事實根據。公司最終決定辭退起訴人是出于商業考量,理由包括兩人持續無法達到收入目標。
李俊旸和貝克在2019年8月發起官司,指責答辯人蓄謀將兩人踢出管理層,並且對身爲小股東的答辯人采取壓迫手段,目的是讓兩人以低價脫售股份。
開發房地産交易信息網站的StreetSine公司兩名創辦人,起訴新加坡報業控股與子公司不合理地將他們兩人踢出管理層,並且對身爲小股東的兩人采取壓迫手段,但被高庭裁定敗訴。法官認爲,沒有證據指向辯方不公平地對待兩名創辦人,或蓄謀以低價買過兩人的股份。
2018年1月,貝克把他打算移居美國的意願告訴馮元良,公司討論後決定委任博朗接替貝克的首席執行官職位,博朗在同年6月正式上任。之後,李俊旸和貝克與SPHI出現多項分歧,包括二人不滿博朗當首席執行官的表現等。同年12月,SPHI的董事們達成決定,讓兩人卸下執行董事的管理層職務,改爲只擔任非執行董事。
法官:公司辭退起訴人 因相信符合商業利益
除了報業控股,本案的其他答辯人包括報業控股互動(SPHI)、SSTG主席馮元良,以及SSTG首席執行官博朗(Jason Barakat-Brown)。
根據星期一(9月26日)所發出的判詞,李俊旸和貝克是在2007年設立StreetSine公司,兩人的目標是想“把房地産市場民主化”。2012年7月,有意拓展網上房地産信息業務的報業控股向兩人表示有意入股StreetSine。雙方最終在2014年10月達成協議,由報業控股的子公司SPHI收購SSTG的六成股份,李俊旸和貝克各持有20%,並且分別出任公司的首席執行官與首席技術官,任期在2018年6月30日結束。
發起訴訟的是StreetSine Technology Group(SSTG)兩名創辦人李俊旸和貝克(Sam Baker)。SSTG是擁有StreetSine Singapore Pte Ltd(SSSPL)的控股公司,並且經營名爲Singapore Real Estate Exchange(SRX)的房地産交易信息網站。
菲立·惹耶勒南法官同意辯方的立場,即報業控股並沒有不合理地辭退起訴人,而是因爲相信這麽做符合商業利益。同樣的,報業控股申請讓SSTG和SSSPL接受司法管理,並非出于任何不正當的目的。房地産網站公司99集團早前已宣布收購SSSPL,SSTG目前仍在接受司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