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騙長達七年的冒牌電工李玉陵(58歲),最終被判坐牢四周,及罰款3萬3000元。他面對200多項欺騙及抵觸電力法令(Electricity Act)罪名,星期五(9月23日)出庭承認其中17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根據控方提控的罪狀,被告2015年11月至2021年1月行騙。所有本地電工必須持有合格的執照,被告案發時根本沒有執照,卻多次登報或派發冰箱磁貼推銷服務,稱能解決停電問題,及修理各種電器。
婦女的兒子三個月後上門探望母親時,發現被告的處理方式很可疑,因此致電被告要收據。被告卻稱自己生病,過後就不再回複。
兒子于是找來專業電工檢查漏電斷路器,結果發現有問題,甚至有火患隱憂。專業電工最後重新整修一番,事後也只收了360元。
被告已向所有受害者作出全額賠償。他在庭上稱,自己完成國民服役後就一直替人進行“簡單的修理工作”,但他沒否認在無執照的情況下開工。(人名譯音)
無照電工不僅沒修好電器,還稱顧客的各種電子設備損壞須替換,趁機開高價坑人。受害者後來得額外掏錢另找人修理,也有人發現電工把電器搞砸,導致有火患風險。
其中一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2月5日。68歲的林姓婦女住家停電,聯系被告上門解決問題。被告稱婦女住家的漏電斷路器(ELCB)損壞,要她付760元修理費,並在修理後聲稱沒有型號適合的螺旋,因此只用膠帶把箱子黏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