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起來,每個開車從加油站出來的人都被紮了心,因爲從淩晨開始成品油調價窗口再次被打開,油價又漲了一波。
這讓人想起前段時間網絡刷屏的一個段子:“十年前,2008年3月20日,國際原油每桶147美元,國內油價6.3元;十年後的2018年5月26日,國際原油每桶75.56美元,國內油價7.4元。可能是桶貴了!”
實際上算上最近這次,油價在5月26日後又調整了三次,雖然是兩減一升,但總體漲幅更大,因此現在的油價比當時每升又貴了一毛多。
毋庸置疑,每次加油站裏的汽油價格調整和國際油價波動有密切的相關性,在發改委的通告裏,最近常看到的一句話就是“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來對油價進行上下調整。而且價格制定機構還表示,“正密切跟蹤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運行情況,結合國內外石油市場形勢變化,進一步予以研究完善。”
被反複提及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就是在被拿出來比較的2008年確立的。2008年11月,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由發改委擬定並獲審批,將成品油零售基准價格改爲實行最高零售價格,並適當縮小流通環節差價。而最高零售價格,以出廠價格爲基礎、加流通環節差價確定。發改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市場價格的變動情況來確定調整國內的成品油價格,當三地成品油加權平均價格變動超過一定幅度時,即調整國內成品油的價格。
在“研究完善”成品油油價的過程中,國際油價的波動是動因之源,但只是考慮因素之一。因爲從油桶裏的原油到加油站裏的汽油,如上所述還要經曆提煉、運輸和銷售等環節,而後幾個環節的價格也是在變化的。和十年前相比,由于技術的進步,石油冶煉成本有所下降,但運輸和銷售成本則在攀升。
而放在十年這樣的長周期中,同樣不可忽視的還包括稅率的變動。畢竟“一箱油,半箱稅”的說法由來已久。這十年來最明顯的是汽油消費稅的變化,2008年加1升油的消費稅是0.2元,現在這項稅是1.52元,光是這一項的漲幅就能抹平現在和十年前的汽油的價差還有富余。
因此對于汽油價格上漲,這個鍋不能都讓原油價格變動去背。
在衡量這十年油價變動的時候,就像段子裏說的,其實最冤的“背鍋俠”是油桶,因爲桶根本就沒漲價。
提到油桶很多人的第一反應是小時候路邊常見的那種烤紅薯用的黑色金屬大圓筒,不過事實上這種桶並非傳統上原油交易中使用的桶。
用桶來做石油交易的單位是典型的曆史遺留問題。因爲在19世紀60年代,當美國人剛開采出石油時,就是用木桶來運輸這種黑褐色黏稠的液體。當時統一規格的木桶相對容易獲得,因爲裝酒用的就是這種大木桶。人們用馬車裝上油桶將石油從開采井邊運往碼頭,一輛馬車往往能裝8桶油,每桶裝42加侖原油(1美制加侖等于3.79升)。
後來由于輸油管道的出現,以及諾貝爾家族——這個家族更爲人所知的是其中一員發明了炸藥並創立諾貝爾獎——在裏海油田率先引入了散裝油輪,木桶在石油運輸中用得越來越少。但在石油交易中出于方便,還是將“桶”作爲常用單位。美國石油生産商協會在1872年確認42美加侖容積的木質桶作爲計量和交易的統一標准單位。又過十年後,美國地質調查局和礦産署代表聯邦政府正式承認這一標准的法定地位。由于當時美國生産了全球一半以上的原油,美國用桶的計量單位也成了世界標准,一直沿用到現在。
因此桶只是石油計量單位,在十年前和現在都不再用那種密封木桶來裝原油,也很難衡量桶是否跟著油價漲跌。
木質的油桶早已消失在曆史的長河中,至于人們見到過的那種金屬圓桶,是最初由德國人在二戰前夕發明運輸油料的容器,一般來說容量是200升。這種桶是純粹的工具,而不是大宗商品交易中的單位,因此桶的漲跌也和油價無關——事實上以做金屬桶的鋼材價格看,現在和2008年的區別也不大。
但無論是早已消失的裝原油的木桶,還是裝成品油的鐵桶,都會說:“油價比十年前貴的鍋,我不背!”(文/王亞宏 高級財經評論員)
資料圖片:7月9日,汽油、柴油價格迎年內最大幅上調。當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消息說,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自2018年7月9日24時起,國內汽、柴油價格(標准品)每噸分別提高270元和260元。(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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