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早前媒體報道,鄭福平生前在新加坡警察部隊服務,曾擔任高級警曹長,並于2000年獲頒長期服務獎。他與王淑珍在2015年7月2日注冊結婚,同年買下案發單位。兩人有個已婚的女兒,相信是王淑珍和前夫所生。(人名譯音)
在宏茂橋組屋單位內殺害丈夫,婦女被評估爲精神失常和沒有能力對控狀進行答辯,法庭爲此批准將誤殺案件擱下,被告須繼續還押監獄,直至律政部長給予進一步指示。
王淑珍事後被捕,原本面對謀殺控狀,但控方後來將控狀改爲誤殺。根據控狀,王淑珍案發時使用一個周長40公分、2.6公斤重的玻璃球攻擊鄭福平的頭部至少四次,意圖造成足以致死的傷勢。
辯方律師星期五(9月30日)也向高庭法官申請中止代表被告王淑珍(57歲),原因是王淑珍認爲辯方律師團隊的成員與她的丈夫“有關系”,這對辯方律師的工作造成阻礙。
控方因此申請將案件擱下,停止審理本案。迪達星吉爾法官批准這項申請,並按照法律程序命令將王淑珍還押樟宜監獄,直至律政部長進一步指示。
根據心理衛生院的最新報告與證書,被告王淑珍目前被證實爲精神失常,沒有能力認罪或爲所面對的罪狀答辯。醫生早前檢查時,也發現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控方因此申請將案件擱下,停止審理本案。法官批准申請,並命令將被告還押,待律政部長進一步指示。
案件星期五在高庭過堂,控方透露,根據心理衛生院發出的最新報告與證書,王淑珍目前被證實爲精神失常,沒有能力認罪或爲所面對的罪狀答辯。醫生早前檢查時,也發現她患有精神分裂症。
來自中國的王淑珍涉嫌在2019年10月27日清晨5時45分,使用一個2.6公斤重的玻璃球,攻擊丈夫鄭福平(63歲,退休警員)的頭部,導致後者當場死亡。案發地點是宏茂橋6道第633座組屋一個三房式單位。
辯方律師薩達那(Sadhana Rai)接著向法官申請中止代表王淑珍並獲得批准。薩達那提出申請的理由是,王淑珍一直堅稱薩達那的幾名同事與鄭福平“有關系”,但實際上並沒有這回事。王淑珍在聆訊過程中沒有說話,也沒有親友前來聽審。